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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月奴不是第一次登上讲台了,可是每次上台,她多少都会有点紧张。
在樊楼时候,人多的场面也不少,可是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那时候的姜月奴总是落落大方,从不怯场。可是在近卫团的战士面前,姜月奴却失去了勇气。
按说不应该如此呀,自己怎么也是汴梁城最好的酒楼里面最顶尖的存在,这些战士,不过就是一群庄稼汉,可是姜月奴就是失去了往日的从容。
其实她的怯场并不奇怪。
近卫团的战士虽然都是庄稼汉出身,但是他们从穿上军装那一刻起,就脱胎换骨了。
他们每一个人,都不再是这个大宋的子民,也不属于这个时空。
姜月奴面对秦牧时候没有手足无措,那是因为秦牧喜欢她,给她展示的总是自己温柔的一面。
近卫团的战士们不同,他们每一个人,穿着笔挺的军服,腰杆笔直的坐在小凳子上。
横看成排,竖看成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且是经过铁和血考验的整体。
这样的杀气,绝不是姜月奴所能抗衡的。
她当然没有底气给这群战士讲课。
秦牧也没别的办法,只好特意批准她讲课前可以喝点酒。
姜月奴每次上课前都给自己灌到微醺,这样才有勇气登台。
她今天要讲的是关于M1加兰德步枪的结构。
掌握武器的拆卸,保养,安装,是每一个近卫团士兵的基本技能。对于枪支结构,他们闭着眼都比姜月奴清楚。
姜月奴自然不是给战士们讲解怎么拆卸组合,她要教战士们学会枪支每一部分的文字书写。
枪管,机匣,**,弹仓,护木,扳机,**,击针,复进弹簧,等等这些文字。
秦牧没想过照搬后世的小中大学课程,他没那个时间。
只有先紧着最需要的文字来。
在训练中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战争中学习。
微醺的姜月奴恢复了往日的大家风范,往台上一站,顿时吸引住所有人的眼光。
姜月奴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拿起粉笔——粉笔和黑板秦牧也都搞来了,开始书写。
樊楼女子的琴棋书画自然拿得出手。粉笔的握法虽然不同于毛笔,但是不可能一个毛笔字写的好的人写不好粉笔字。
一手漂亮的小楷写在黑板上,就连来观摩的方好音都看的连连点头。
果然是个才女。至少有一笔好字,比红线姐姐的字强太多了。
刘云飞认真的学习着。
他已经完全被近卫团迷住了。
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这二十八年从未经历过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新生。太多新奇的东西,也有太多的规矩。
可是这一切造就了一个全新的刘云飞。
他看不起朝廷的禁军。现在的禁军早就没有了开国时候的气象,绝大部分兵丁连弓都拉不开。与其说他们是军人,还不如说是穿军装的老百姓。
什么才是军人?刘云飞曾经以为只有西军那样强悍的队伍,才能算是军人。
可是现在他再也不那么认为了。
西军,只不过是一群敢打敢拼的汉子聚集在一起,但是他们绝不是真正的军人。
刘云飞骄傲的认为,只有近卫团战士,才是这世上唯一的军人。
禁军脱了军服就是老百姓,西军脱了军服就是土匪,只有近卫团的战士,脱了军装依然是军人。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知道秦团长在不知不觉中,给近卫团注入了灵魂。
刘云飞敢肯定,如果现在让近卫团的哪个战士离开部队,他们宁可去死,也绝不离开。
他以前从来没有这种归属感。在西军中没有,否则他不会投奔师父;在汴梁也没有,只是为了师父遗命,照顾贾红线,才待了那么多年,一旦要走,当时的刘一刀从没留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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