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让兰征带着匈奴往西走,是姜团看过蓝星仪之后,和姜启共同做的决定。
刚看到这个蓝星仪时,他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是,这不就是他那个时空的蓝星吗?
除了一些地方的名字和地形不太一样之外,大夏所在时空的地理样貌,简直跟他生活时空的蓝星一模一样。
他立刻理解,系统之前说过的,大夏这个时空和他之前生活的时空,属于两个平行世界了,都这么相似,怎么能不属于?
不过这样一来他给兰征选去的地方,倒是信心大多了。
选的时候,姜团更想让兰征带着匈奴人,飘洋过海去大洋对岸,这样很多年以后就不会出现某个令人讨厌的,特别会欺负别人的国家了吧!
可惜现在的造船技术不行,匈奴人又常年在陆地生活,骑马、射箭、放牧行,让他们坐船、航行、捕鱼,绝对是在难为人。
所以想了想他还是觉得不如遵循匈奴未来的发展,让他们往西去,反正现在不去以后也要去,就当提前去适应。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那里的原住居民不多,威胁也不大,匈奴人过去之后基本上是直接做老大。
而且按照系统告诉他的这个世界的历史来看,现在统治那里的是一个暴君,百姓生活正在水深火热当中。
匈奴人去了不是侵略,是拯救百姓,到时候兰征和其他匈奴人只要稍微做点人,就能减少被当地人排斥的情况。
兰征听着姜团絮絮叨叨地说去那个地方的好处,有些好笑,感觉姜团真是个非常矛盾的人。
为了大夏努力对付他们匈奴,跟他成为朋友后又觉得对不起他,拼命进行补偿。
那以后要是再有一个被大夏占领地方的人找到来,诉说自己的困苦,对方该怎么办?难道继续补偿对方?
姜团这样的做法可能在别人看来太优柔寡断、感情用事,可是对兰征来说,让他对姜团放心的原因恰恰也是这个。
对方既然说他去那里好,那他就去,没什么不行。
反正匈奴那块地方对他来说有没有无所谓,天龙城对于他的父亲来说是很重要的地方,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他的梦想也不是一开始就要杀人的,而是想骑着自己最喜欢马去各处看看。
现在杀人事情快要完成,或许可以考虑一下自己最初的梦想了。
听到兰征说那块地方很好,可以去的时候,姜团很是震惊,这么轻易就同意了,不再想一想吗?
他明白就算自己说的再天花乱坠,再进行补偿,结果还是让兰征离开自己的家乡,远走他地。
故土难离、落叶归根,这都是人们对生自己、养自己土地的眷恋。可能那个地方并不好、非常贫瘠,但是那又怎么样?家乡就是家乡。
姜团看着兰征,想从对方脸上看出来,是不是在说笑,是不是一时冲动做的决定。
“阿团不用这么看我,放心,我不是一时冲动。”兰征笑着说道。
他不是一时脑子被驴踢了,或者是进水了,是真的觉得可以。
命运,不配做我的对手!当我回到2003年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踏上了成为传奇巨星的道路已有350万字完本小说超级全能控卫,欢迎阅读。...
一个苦逼的小屌丝,无意中买了一个智能软件,啥是天才,一看就会,金钱,赚到手软,美女,我不稀罕,且看一个小屌丝的逆袭之路。...
大圣,你为什么跟着那个贼秃去抢劫灵山啊?哎,一言难尽啊。当初那贼秃掐着我脖子问我,你是跟我去西天,还是我送你上西天天蓬元帅,你呢?他说西...
古老的职业素养和超前的科技威力结合,造就了游走在神秘和科学之间的强大职业者。只不过这些职业者身上,总有这样那样的嗯,客气一点称之为怪癖吧。在这个世...
走投无路时,她被一个看似冰冷,实则温情入骨的男人所救。她原以为,他是天上粲然星辰,高高在上,触不可及。直到他单膝跪地,递上手中钻戒我爱你,嫁给我。她才知道,这世上最令人惊喜的爱情,莫过于她暗恋他时,他刚好也深爱着她。…...
白初薇活了五千年,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全人类的老祖宗后,下山开启原著剧情。恒华一中高三新转来了一个女同学,小姑娘明眸皓齿,唇红齿白,长得像个天仙。只可惜是个中二病十个段家加在一起都没有我五千年累计的资产一半多。华国古典名著之首?那是我两百年前随便写着玩的。科学研究不如一剑飞仙,今天老祖宗我教大家如何科学修仙。吃瓜网友嗤之以鼻,坐等白初薇装逼翻车。直到后来,华国财产统计协会老祖宗作为全球首富,拥有全球最多的金矿上百座岛屿无数产业。华国作协白初薇,老祖宗断更两百年什么时候更新?华国非自然管理局老祖宗,求带!华国顶尖八大世家是她的奴仆,震惊全球百年的空中花园为她而建,人人追捧的神医是她随手指点的徒弟。当所有人嗷嗷叫着白初薇老祖宗时,海城段家四爷拥她入怀。脑残粉知道知道,肯定又是他的老祖宗。段非寒冷眉竖眼她是我小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