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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赵泰的手伸上去,林耀就一把给他抓住了,摇头道:“别跟他开玩笑,他不禁逗。”
赵泰眉头微皱,他爹身家百亿,他可是申城数一数二的富二代。
林耀敢出手拦他,分明是对他的不尊重,现在他很不高兴。
“这是我兄弟袁克华,杀人如麻,手上三十几条人命,是个需要尊重的人。”林耀凑近赵泰身边,小声跟他念道:“别跟他开玩笑,他会当真的。”
赵泰的眼睛瞬间就圆了,看袁克华就像看外星人一样,惊道:“真的?”
林耀微微点头,还是小声道:“再次自我介绍一下,塔寨,林耀。”
赵泰是个聪明人,他虽然有性格缺陷,人也比较癫狂,但是脑子还是很好用的,不是林景文这种一无是处的富二代,要不然他也考不上剑桥。
很快他就听出来了,塔寨林耀,不止是林耀的自我介绍,同样也是在回答他之前的问题。
他问林耀杀过人吗,林耀当时说没有。
现在,这才是回答,他从塔寨来,杀人不眨眼,身边也都是亡命徒。
“还愣着干什么,给这位大哥弄个坐位,不,弄两个,给刀疤哥也弄一个。”
赵泰的疯狂只针对弱者,对强者他还是尊重的。
在他的价值观中,袁克华这种有几十条命案在身的人,比在场的这个总那个总好玩多了。
要不是场合不对,他真想拉着袁克华好好问问,他都是怎么杀人的,杀人是什么感觉。
他赵泰虽然也喜欢玩,可他玩的东西跟这几位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就说枪吧,他也喜欢,没办法,弄不到。
只能在网上,花五千块钱买了个高仿的呲水枪,还是镀金版的。
“这位刀疤哥,也是个狠人吧?”
看到张彪与袁克华入座了,赵泰兴奋的对着林耀问道。
林耀微微点头,凑到他耳边轻声道:“职业枪手,从业十六年,尚未有失手记录。”
“嘶!”
赵泰的心跟小猫挠的一样,他本身就不是个走寻常路的人,对这种事不但没有惧怕反而心向往之。
有首诗不是说了吗: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男人,谁不曾幻想过自己是个没有感情的杀手,就像电影里的小马哥一样。
现在,两位大神就在自己身边,赵泰恨不得抽出自己的呲水枪,大喊一声:“看看谁才是真正的杀手之王。”
“赵总,赵总,我带了个朋友来了。”
正幻想着,突如其来的话语声,打断了赵泰的美梦。
赵泰不耐烦的抬头一看,来的是酒吧经理王峰,这小子平时没少拍他马屁,给他送女人,当即压下心中的不满,沉声道:“你怎么总有朋友啊,这次又是哪个垃圾?”
“赵总,这次可真是我的好朋友,从小玩到大的那种。”
王峰穿着白衬衫,拉着一个三十一二岁,长得跟大马猴一样的人过来,介绍道:“这位,就是我的好朋友孙大圣,申城刑警,外号申城FBI,一双火眼金睛能辨善恶,不知道抓了多少不法分子。”
赵泰面色微变,先是看了眼林耀三人,随后又不动声色的坐在位置上,不留痕迹的抹掉了桌上的白色粉末。
林耀仿若未觉,赵泰是个瘾君子,在电影中就表露出来了,不值得他惊异。
倒是这个孙大圣让他多看了两眼,因为这还真是个厉害人物,看上去跟李飞一样做事冲动,实际上粗中有细,所有的行动都是先思后行,出手就是绝杀,不是易于之辈。
要不是年轻的时候,孙大圣在侦破一宗拐卖人口的罪案时,情绪激动将人打成了重伤,被记了大过,以他的年纪跟履历,起码是市局队长一级,或者是县城的局长、副局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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