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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年,我如愿去了西欧的几个国家。荷比卢总是放在一起提。很小的时候看过一本荷兰童话《银冰鞋》,那是个非常美丽的童话,从此就把荷兰与“银冰鞋”放在了一起,再大些成了球迷,就又加上了荷兰队,还有郁金香。再后来,又知道荷兰有一位华裔女作家林湄,林湄成了我的好朋友。但是这次去荷兰,林湄正好去了鹿特丹,没有见到。
郁金香还没到盛开的季节。至于银冰鞋与荷兰国家队,就更是虚无缥缈。只剩下了风车和木鞋。到了专门制造木鞋的地方。一个年轻的男子,就像荷兰童话里那样的打扮,在一个手工作坊式的地方,挖着木鞋的孔。木屑到处都是。周围的货架上摆着各式各样的木鞋,还有各种蓝白两色的瓷器。木鞋和瓷器都很粗糙,不知是不是有意这样粗糙。总之对于荷兰的工艺品我很有保留。当然也有个别的很精致。譬如我挑出的一双朱红彩绘木鞋,只有手指甲那么一点点大,颜色却艳丽得戳眼,当然价钱要比一般的木鞋高出七八倍。
比利时的象征当然是那个撒尿的小男孩于连。小男孩周围从早到晚围了那么多人,难怪小男孩的尿永远也撒不完。我对比利时最深的印象却是巧克力。比利时的巧克力千姿百态,价钱从低到高有无数个档次,即使最穷的穷人也能买块低档巧克力吃吃。我买了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价钱也颇不菲,带回来,大家吃了,余香满口,都认为是一种享受。后来看了法国获奖影片《巧克力》,就更加觉得巧克力魅力无穷,一块鲜浓牛奶味的巧克力,咬上一口,真的会把所有的郁闷都丢在了九霄云外!报纸上一会儿说吃巧克力会发胖,一会儿又说吃巧克力对男人特别好,最近又说巧克力不但不是发胖食品,还可以治疗抑郁症呢。爸爸在世的时候常说,要是事事都听报纸的,就干脆别活了!比利时的巧克力,的确有一种特殊的香味,令人回味无穷。
荷比卢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刻最美好印象的地方,是卢森堡。那一天大雾迷漫,大雾之中拿破仑的铜像依然是那么戳眼。与拿破仑自然是要合影的。从很早的时候就喜欢拿破仑,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霸气与伟业,还因为他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一个有魅力的、漂亮的男人。最典型的拿破仑画像是大卫所作的那一幅:面孔清癯,略有些苍白,挺直的高鼻梁和轮廓鲜明的嘴唇,还有那双坚定、犀利、智慧的眼睛,略略有点长,眼角微微上挑,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据说拿破仑永远穿着一双特殊的鞋子,因为他的身高只有一米六八,其实这位年轻的统帅大可不必为他的身高忧虑,因为他实际上是个巨人,所有的高个子都对他高山仰止,拜倒在他的麾下。其实从某种意义来说,这个世界是由矮个子来统治的。我们只要知道孙中山只有一米六七、邓小平只有一米六一、巴尔扎克只有一米五七,而中国的脊梁鲁迅只有一米五五,就完全可以说明问题了!说来好笑,最近连续见到的两个老板都是身高不足一米六五,有朋友说,唯其如此,才能成功。他们要想掩饰自己身高的缺陷就只有成功。拿破仑铜像旁边是个小卖店,我买了一盒酸糖,嘴里嚼着酸糖走进了卢森堡大公国的市中心。这个小小的国家干净、安静、美丽、平和、富裕,是一个非常适合居住的地方。
相比之下,倒是巴黎一开始有些让我失望。走进巴黎市中心的时候,没有什么令人惊奇的。真的没有。就像是走进了西单的商业街。那些建筑,真的没有当下北京或者上海的漂亮。不过巴黎是一点一点地揭开它迷人的面纱的。首先要去的当然是卢浮宫。说起卢浮宫就想起了一个笑话:几年前余华等四位中国作家去法国时到了卢浮宫,因为当时只有半天时间,四人冲进卢浮宫,如同没头苍蝇一般大喊:“蒙娜丽莎在哪里?米洛斯的维纳斯在哪里?”这个笑话让张梅讲出来再让张一零补充,就更是让人笑破了肚子。我接受这个教训,想,参观卢浮宫一定要慢慢来,反正也没安排别的事。可是一进去就身不由己了。那么恢宏巍峨的宫殿,竟然挤满了参观者。人数最为众多的是来自各个国家的旅游团,每一幅名画面前都是人头攒动,和我想象中的优哉游哉地观赏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没有办法。保安说,几乎每天都是这个样子。我被人流裹挟着走过那些伟大的名画,久久回眸不忍离去。我在《蒙娜丽莎》前面拍了照,我与蒙娜丽莎离得那么近,近得可以看见她脸上油彩细微的裂纹。不知为什么,我始终不认为这幅伟大的画像中的女人很美。这是个非常一般的女人,我甚至觉得,正是因为她姿色平平达·芬奇才选择她作为画的对象。作为文艺复兴时代的画坛三杰之首,达·芬奇首先要冲破的是中世纪那种没有血肉、没有生命感的绘画模式,因此他选择了一个非常平凡的女人。席里柯的《梅杜萨之筏》、德拉克洛瓦的《自由引导人民》,等等,都让我想起我的青少年时代。那时,我从我的老师家里借了一些画册,那些栩栩如生的人像让我震撼不已。我曾经临摹了一幅俄罗斯画家的《女公爵阿尔玛托娃》。那时我醉心于描绘女性迷人的肉体。现在,站在卢浮宫中,看着德拉克洛瓦笔下的女性,那些饱满而骄傲的美丽乳房,依然令我震颤不已。
塞纳河当然是要游的,游塞纳河的时候,已经感觉到了一丝凉意。游船上站着或坐着来自各国的游客们,有一些看上去十分相配的青年男女,脸上透着阳光灿烂的微笑,让人觉得世界无比美好。法国女孩真的很美。最不同的是她们的皮肤,她们绝不像美国或者东欧女人那样有着大毛孔和白绒毛,她们的皮肤,甚至比东方人还要细致。这除了她们真的天生丽质之外,还很会保养,法国的香奈尔、兰蔻与SKTOO,的确比资生堂的化妆品更加温和。
香榭丽舍大道两旁是巴黎的高档商店。东西都贵,但是的确精美。我买了一面小钟,是树脂做的,钟表的周围全是做工精美的蔬菜玉米,特别适合挂在厨房的墙上。还有一面小镜子,是典型的19世纪风格,上面是罗可可式的宫廷图案。最喜欢的还是个洋娃娃。看着那个娃娃就知道为什么该叫洋娃娃了,因为中国的工艺永远做不出来,即使用了同一种模子,味道还是会变。这个可爱的洋娃娃长着淡金色的头发,穿宝石蓝的裙子,上面用金银丝盘成很精致的花,像是藤萝又像是风信子,脚上穿一双同样淡金色的高跟鞋,一双蔚蓝色的眼睛可以随意闭合,睫毛闪动,楚楚动人。对这个洋娃娃我爱不释手,可是买回北京,过了不到一个月就送人了。原因是一个熟人(注意,连朋友都不是!)的爱女得了急症,我去看望,情急之下找不到比这更拿得出手的东西,就只好忍痛割爱了。如果今生有幸再去巴黎,我一定首先要再买一个洋娃娃,一定要比过去那个还要漂亮!
香榭丽舍大道直通凯旋门。凯旋门上空的蓝天白云令我想起1998世界杯时法国夺冠的场景,不过当时天色已经黑了,但是灯光把香榭丽舍大道映得通明,整个巴黎变成了一座不夜城。一辆花车从人们的头顶缓缓而过,那上面站着英雄齐达内、图拉姆、亨利、珀蒂……几个月前,有谁能想象大力神杯的得主竟是法国队?世界上的事情也真是奇怪得很。人说成者王侯败者寇,可即使法国队夺了冠军仍然有很多人不待见他们。真的,比较起贵族味十足的荷兰、阳光灿烂的英格兰或者野性未泯的阿根廷来,法国队实在是不那么招人喜欢,整个队中像样的球星好像只有齐达内一个。但在现代足球中像法国队这样靠整体实力的才容易取胜,毕竟马拉多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看98世界杯决赛时是在《东方时空》,与白岩松共同做一期节目。当时白岩松把我领进演播室,几个大灯一烤,他连珠炮似的发出一系列的提问,这是他的惯技,但是这次他遇到了对手。就在演播室《东方时空》小伙子们的注视下,我和他唇枪舌剑地打了个平手,最后他心满意足地舔了舔嘴唇说,开始吧。当然,我们谁也没想到是齐达内的光头最终解决了问题,在北京时间凌晨5时许,上帝的手大概摸了一下齐达内的光头。可是现在站在香榭丽舍大道之上,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下一届世界杯究竟鹿死谁手,又成为新的悬念。大概正是这一个个的悬念吸引着人们有滋有味地活下去。
我喜欢凯旋门旁边那座玻璃的建筑,那上面有着许多的字母,看上去非常特别,我就在特别的建筑前拍了一张照片。
在意大利我去了威尼斯、罗马和佛罗伦萨。
最喜欢的要数佛罗伦萨,这个常常被译作“翡冷翠”的地方。到佛罗伦萨时已是黄昏。
找了临近郊外的一家小旅店。欧洲的旅店都是这样的,不大,但是非常洁净,恰如欧洲本身的风格。因为在京时刚刚做完装修,就特别注意装修的风格:似乎很简洁,有些像北欧的简约主义,但材料用的是一流的,那种瓦蓝色的大气规整的瓷砖,在灯光下特别莹洁坚润,十分高档。窗帘是乳白的剔空镂花,微微露出一丝外面的蓝天白云,有微风吹进,十分的温和。
就忍不住走了出去。
就在不远处,发现了一家皮具店。走进去,一点一点地发掘,就像找金矿似的,真的找到了几样价廉物美的货色:赭石色镶金边的小钱包,羊皮面烫金的笔记本,雕出凹凸花纹的皮杯子……工艺上都是精美得难以想象。有一个40多岁的中年皮匠被人围着,人们拿出自己的皮带请他烫金,他只收很少的一点点钱。后来知道这种烫金工艺是这个店的招牌。也怪,只消烫上那么一点点金色拉丁字母或者古怪的花纹,皮带就一下子显得高档了似的。我终于在许多的皮包里挑出一只镂空花的黄牛皮小包。镂空的花形是玫瑰,衬底是一种暗米色的丝麻,我把它拿在手里看了又看,恰如捧着一个水晶玻璃人儿,既爱不释手,又无所适从。记得好像是22万里拉,算是皮包里最便宜的了,加上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物件,一共是31万里拉,店里规定超过30万里拉就打七折,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到柜台去结账,其中一个店员竟是从中国来的,他看着我笑眯眯地说,你很会挑东西,都很精美。如果在小摊上,意大利的皮具则便宜得惊人。头天参观比萨斜塔的时候,顺便逛了那一连串的小摊。有各种各样的小皮包挂在摊位上,红红绿绿的特别醒目,皮是极好的皮,做得也精致,价钱也便宜,我买了一只,当时还很高兴,可是跟眼前的这只小皮包一比,可就差了些成色。说不出来是差在哪里,就像在国内,在赛特和批发市场买了同一种衣裳,牌子花色都是一样的,可看上去档次就是不同。后来我才知道,我去的是意大利最好的皮具店之一。人们看着我包里那价值31万多里拉(打折后仅相当于人民币660元左右)的皮具,都惊愕地猜了一个个天文数字,当我得意地把实价告知的时候,他们更吃惊了。大家公认,将来我的生计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倒买倒卖为生,会是一个相当出色的倒爷,不,是倒奶奶。
在德国的时间很短,印象却很深。当时正值著名的巴伐利亚啤酒节,但是这个著名的啤酒节似乎与我没什么关系。
比较起来,倒是巴伐利亚的那些小镇给我留下非常美好的印象。小镇上那一条条石子铺成的街道两侧,都是小店。在街道的入口处有个非常干净的水槽,我看见一个男人牵着一条狗来饮水。那个男人身材高大,有很蓝的眼睛和很高的鼻梁,典型的大日耳曼血统,简直有些像电影里的那些党卫军军官。他的狗简直就是神界的宠物了:毛色雪白,颈项上一圈毛碧蓝透亮,一双蓝得发绿的眼睛,吐着红红的舌头,美得惊人,高贵得惊人,一看就是名种。我默默地站在那里看它饮水,它喝起水来从容不迫,非常干净,那个男人看着他的爱犬,眼里全是骄傲。我看了很久,待它起身的时候,和它打了个招呼,那个男人立即和我打起招呼,告诉我说,它叫Peter。也许我眼中的爱意打动了男人,男人让Peter做了个动作,和我告别。Peter做动作的时候,仍然是高贵无比,这就是狼狗与豺狗的区别。我久久站在那里,直到Peter的背影完全消失。真的后悔没有带一个小型的摄像机,把Peter的一切都记录下来。走进小巷,两侧都是小店。走进一家,看见有卖各色杯子的,有一只金属制成的杯子,上面刻着古典主义画家画的战争场面,还有一只乡村风味很浓的木制盘子,上面刻的红、绿、棕三色的花纹特别好看,就都买了下来。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个小卖店的店主,一个剩不下几根头发的老人,竟仔仔细细地把我多交的两个芬尼追出来还给我,还微笑着招手再见。在国内似乎难得遇上这样的认真与温暖。在另一家小店里,我还买了一个古代军队的纹章。我很喜欢这种纹章,有两把宝剑交叠着缀在一起,我把它挂在我的床头,对朋友说,这是我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啊,对于我这种“奥伯洛摩娃”式的惰性十足的人,似乎永远需要一把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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