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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路痴的周哲(第1页)

十多天不见,林熙老远就看到周哲似乎又胖了,就连脸上的肉都隐约多了一圈,以前是个瓜子脸,如今却成了圆脸,再加上他那颇为秀气的脸庞,竟然有一点婴儿肥的可爱。

彼时周哲还是那副老样子,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不过却不是他那套穿了好几年的“神父装”,而是换成了一套白色的棉衣,将自己整个身躯都缩在衣服里,甚至半个头都被衣领遮住,只露出一个头顶和一双眼睛。

当然,还有他的那副眼镜。

林熙看到周哲将双手揣在衣服口袋里,在原地蹦跳个不停,丝毫没有因为自己迷路而感到自责,反而乐见其成的等着林熙去找她。

所以从林熙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气就不打一处来,不顾手上拖着一个笨重的大行李箱,也不顾路人看自己的异样目光,老远就大声埋怨起来:“我说你这个路痴的毛病,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改一改,就不怕以后出去把自己走丢了?”

听到林熙的声音,周哲抬起头来看向林熙,差点没认出来,多看了两眼后才确定远处那个拖着厚重行礼箱的人,就是自己的死党加室友,也是他进来来这里要接的人。

其实也无怪乎周哲乍一眼没认出林熙,因为自从林熙配了一副眼镜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不一样起来,颇有些书香气息,而且自从有了天眼的缘故,眼镜也变得特别明亮,都说眼镜是人心灵的窗户,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人的气质,给人带来自信。

再加上林熙在泸州的这十几天,摇身一变变成一个身负五十多万人民币的小暴发户,那种心态上带来的自信,更加让他整个人神采飞扬,与以前那个郁郁不得志的林熙,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除此之外,林熙的那身衣服也是高档,那是在走的前一天,张芷言特意拉着他去大商场买的,尽管林熙再三推辞,可在张芷言的坚持下,最后只好妥协,而张芷言给的理由是,作为朋友就要分别了,所以送他一套衣服聊表心意。

要知道张芷言以张芷言的身份,送出的衣服肯定价值不菲,穿上身上更能衬得一个人气宇不凡,因为俗话说的“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一点也不假。

如果不是林熙背着一个大行李包,手上又拖着一个大行李箱,说不定还真会有人将他当作哪里的富家公子哥呢。

所以,即便是林熙的室友加死党,一起打打闹闹五年的挚交好友,周哲也差点没认出他来。

确定那个叫自己的人真的是林熙后,周哲从广告牌下走了过来,却不见丝毫急切,反而一副慢条斯理,就连揣在口袋里的双手都没拿出来,看的林熙愈加火大,暗道:这小子到跟个没事人一样,不知道我找他找的很累嘛,简直见了鬼!

如果不是看他很自然的接过大行李箱,说不定林熙又得好好说教一番,至少发发脾气是必不可少的。

或许周哲也看出了林熙的不满,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然后从衣领里露出自己的全脸:“你说你这人,路痴又不是身体疾病,有什么需要改的嘛。再说了不是有地图吗,就算没地图也可以问人啊,为什么非要逼自己做不擅长的事呢,这不是在浪费宝贵的时间嘛,要知道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说真的,和周哲十几天不见,林熙还是颇有想念他的,毕竟两个人这几年隔三差五的都会见一次,乍以长时间不见还真有些不习惯

可当林熙一听到他的喋喋不休后,林熙心里就有些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他来自己,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认识他,后悔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忍受他的喋喋不休。

林熙每次听到周哲的喋喋不休,就觉得他真的好烦,实在搞不懂一个大男人为什么会这么聒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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