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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庄,是座落在洛城外的一个小村落,司靖带着孩子就住这里,他们并没有选择入洛京,住到繁华的客楼。麺魗芈伤
这是她的主意。
京城地儿太过复杂,住在郊外,不太引人注目。囡囡那孩子皮,生的又美,加上滑溜的就像泥鳅,一个转眼没看住,早就跑没了,加上,胆子大的出奇,仗着学过一些三脚猫功夫,保不定就能惹出一些小麻烦来折腾人呢!
倒不是因为这里是京城,权贵多,她便怕,而是实在犯不着。
太骄纵,并不好,她从来不是那种爱显摆爱出风头的人珂。
洛京城外的农舍云庄,很小,她是没有来过,听司靖说的,只有七八间农屋,前有果林,后有竹园,边有小河,环境清幽,两年前买的,庄上有人在打理,干净整齐,是一处可以闲居的处所,虽比不得那华丽的庄园,倒也别有风情,可修心养性,练隐士风骨。
云中阁的买卖,这几年越做越大,挺赚钱,她从来不缺钱,顶好的庄园也有几处,银子金子哗啦啦一大把,不过,她从来不主张刻意的浪费,奢华也要有一个度。
他们都说女儿得富养,否则长大了,容易被骗俪。
她给囡囡的生活,尊贵时候尊贵,一呼百诺,众星拱月;简朴时候便简朴,一切生活需自理——一个女子,不仅要有自己的品味、智慧,也要懂得民生疾苦,贴近纯朴生活。
她既要活的像个小公主,也需懂得收敛,做一个稳重内敛善于藏拙的人儿,不能太娇贵,不能太轻浮——雕梁花栋间养出来的孩子,尊贵有余,灵性不足,山间农庄里的日子,那也得用心品味品味。
为了骑马方便,云沁还是让罗成去弄了素净的布裙,将头发简单的绾着,马呢,也不是那种特别名贵的,寻寻常常,这样比较不起眼——这样一副打扮,她还是美的惊人。
骑了马去云庄,要从西城,绕向东城,很久没有见囡囡,总得给那孩子带上一些礼物,云沁往热闹的集市上买东西。
洛城就像不夜城,从早到晚,永远那么热闹。
果然就如罗成所说,萧缙当真在城内城外搜索,路上时不时会看到洛城府的官差在近郊查看,一队队的,还出动了不少人,一个个往她身边走过,哪个知道她就是他们要找的那个刚刚被人掳了去的“怀王妃”,倒是她生的好看,却单身骑马入城而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在西楚,少有女子骑马。少女尤是。
残霞尽西天,余辉将尽时,云沁才入城门,身后一阵踢踏踢踏的快马车传来,就连地面都被震的颤动。
她下了马,正想往最近的店铺里去,听得声音,转头看,这一眼,好坏不坏正好看到了那越出城门的萧缙,快速狂驰翻起了那淡色的衣角,面色肃然。
她急忙驱马让开,不想以云沁的身份,和这人有什么纠缠:直觉,一旦缠,就甩不掉。
她迅速的将目光移开,又巧不巧看到了叫人挠心的一幕:
五六个五到八岁的孩子,正在玩老鹰捉小鸡,一个个玩的满脸黑黑的,嘻嘻哈哈,小母鸡忽就带着一队小鸡蹦蹦跳跳的冲了出来,听到有马蹄奔腾的声音时,其中三四人反应灵活的逃开了,另两人因为失重力,踉跄着滚到了马路中间,眼见得要命丧马蹄之下……
“娃娃,小心……”
云沁一骇,娇叱一声,翻身一纵,身如穿梭之燕,掠地而飞,贴地而去,想将孩子救起。
但两孩子滚散了,她只能救下其中一人,另一个滚的太远,根本勾不着,她脸色骇白,眼见惨剧即将在眼前发生。
千钧一发之即,那飞虎一声嘶叫,前蹄站立了起来,嘎然而止,停在了孩子小小的头顶边上。
那孩子胆儿还真大,睁着大眼睛,骨碌碌的看着。
萧缙将马头调开,翻身下马,拎着孩子衣裳吊了起来,令他站稳,那冷硬的淡漠的脸孔上勾出一抹笑,隐隐约约,几乎不见,勾亮了他神情,有点“铁汉柔情”的意味儿。
这一刻,他不像怀王府遇见的那个男人,总是深的可怕。
这一刻,他挺有人情味,而且还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头,风带过他说过的话:
“这么调皮捣蛋,大路上能这么闹这么玩的吗?日头马上就要下山,你娘喊你回家吃饭了,走,回家啃馍馍去!别在路上玩儿了!”
“哦!吃饭去嘞!”
孩子眨眨黑白分明的眼,欢呼一声,就撒开脚跑过来,拉上同伴,跑了。
一个拥有着生死予夺大权的男人,也有这么感性的时候,就像在国寺里一样,他愿意肯出手搭救一个草民,这就是怀王的魅力所在。
云沁一怔,不觉而笑,为那孩子庆幸,白白拣了一命。
也许这么小的孩子,终其一生都不会知道自己小的时候曾被一个高高在上、尊贵无伦的王爷救过一命。这个王爷,也许还有可能成为以后西楚的王。
“轻功不错!”
萧缙跨过马,勒着马缰,没有走,而是驱马走到了她面前,冲她眯了一下,那眼,有打量与好奇。
她的轻功,是不错,嗯,以后,记得自己做“慕容瑶”的时候,绝对不能再乱使轻功,这种人,有着让人叹为观止的记忆力,会被穿梆的。
“这位爷,您的马技也不错!孩子得记你一辈子恩德!居然能死里逃生。唉,那小命,大呢!必有后福!”
云沁微笑的答了一句,声音甜津津的,和做慕容瑶的时候不一样。
此刻,虽一身布衣荆钗,但丝毫不显卑微,立于大路边上,从容的面对着马上之人的俯视,那水灵灵,弯弯的带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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