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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中央的黑袍青年并不在意凉州守军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
见他们久久不愿挂起白旗,他便高高举起手中的白骨权杖。
顾旭之所以选择从西北边境对大齐王朝发起进攻,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可以借助草原“狼神”——也就是狼狗元宝的力量,发挥出超越他本身境界的实力。
一道金色闪电划破黑云堆积的苍穹。
像一柄锋锐的宝剑,直直插向凉州的城门。
只见雷声轰响,地动山摇,整片天地都被交错的光影撕得四分五裂。
凉州那高耸巍峨的城楼,也刹那间轰然坍塌,变成了一地零落的黄沙,其中根本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砖头。
但最让凉州众修士感到惊讶的,并不是这道金色闪电的强大破坏力,而是黑袍青年对力量精准的控制力——
当城楼被金色雷电炸毁之后,守城的士兵竟然都稳稳地落在地上,无一伤亡!
余昆炜瘫坐在地上,再度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想起在“洛水大会”那天,洛京城的上空也曾经出现过一道极为相似的金色闪电。
后来他听别人说,那道闪电是大齐历代皇帝掌握的一式杀招,只有人间帝王才施展得出来——它以“泰阿剑”为媒介,借天地之威震慑众生,足以令所有胸藏异心的敌人灰飞烟灭。
就连晋入“真君”境界的赵长缨,都被那闪电瞬间击溃,毫无反抗之力。
可现在,这一招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出现在顾旭的手里。
“难道这就是他造反的底气么?”
余昆炜默默在心头感慨。
他瞥了眼支离破碎的凉州城楼,知道就算再给他十倍的兵力,他也没有本事在顾旭、徐曼和赵长缨的面前守住这座城池。
“我已经尽力了,”他思忖道,“遇到这样的敌人,我能坚持这么长时间,已经算是对得住大齐朝廷给我的俸禄了,那群无所事事的言官也没有资格再指责我。
“再抵抗下去,必是死路一条。
“不如暂且臣服,先保全性命再说。在这世上嘛,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他一边想着,一边双手撑着地面,艰难地爬起来,准备下令献城投降。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那个身材臃肿的胖子任冠雄,此时竟跑得比兔子还快,一溜烟儿就蹿到了黑袍青年的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毕恭毕敬道:
“顾大人……哦,不,帝君,罪臣凉州驱魔司千户任冠雄,先前有眼不识泰山,忤逆了帝君,还望帝君恕罪……”
余昆炜望着那胖子磕头如捣蒜般的模样,心头甚是不快。
他本来还希望通过献城的行为,在那黑袍青年的心里多占据一些分量,从而投降后能够得到对方的优待,乃至于重用。
没想到竟然被这死胖子抢了先。
而在任冠雄投降之后,凉州驱魔司那些修行者见状,彼此看了一眼,也纷纷离开城墙,要么御器飞行,要么施展身法,赛跑般地冲到黑袍青年的面前,争先恐后地表示臣服。
“凉州这些修行者……都这么没骨气的么?”余昆炜暗暗吐槽道。
作为自幼苦读圣贤书的大齐文官,余昆炜就算投降,也不会表现得跟这群人一样毫无风骨。
他站在城头上,有条不紊指挥着士兵们敞开城门、升旗白旗,欢迎王师进城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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