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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谨之带三人去了一家有名的中餐厅,这家餐厅做得还算地道,老板是粤省人,粤菜做得很不错,霍谨之经常来这边吃饭,洋人也很多,生意非常兴隆。
“霍生来啦,里面请!”老板是个四十多岁,身材矮小的男人。
皮肤黝黑,面容忠厚,个子不高,比唐小囡高不了多少,其貌不扬,说话有很重的南方口音,看起来和霍谨之很熟。
“这是我未婚妻,她们是朋友。”霍谨之介绍了唐小囡。
老板笑得眼睛都眯了,竖起大拇指道:“你女朋友好靓的呀,难怪你天天念叨,今天的饭打八折,给女朋友接风。”
“好啊,多谢。”
霍谨之也不客气,他一年至少有半年是在这儿吃饭,关系很熟了,老板领着他们去了靠窗的座位,“我让厨师先做你们的菜,马上就好啊!”
现在是饭点,来吃饭的客人很多,大部分是亚洲人,还有些洋人,服务生也基本上是华人,大堂人头攒动,十分热闹。
菜上得很快,味道也是真的很不错,辛甘和林雪见都饿了,吃了后赞不绝口,能在异国他乡吃到这么地道的中餐,真的很难得了。
“真好吃!”
辛甘吃了一碗饭,又添了一碗,飞机上的东西贼难吃,她都没吃几口,还是中餐好吃。
唐小囡也饿了,不过她只吃了一碗饭,就不吃主食了,吃霍谨之剥的虾,自打霍谨之出国后,她很少在家吃虾了,自己懒得剥。
霍谨之剥得快,唐小囡也吃快,很快就吃了半盘子,霍谨之又叫了一盘,免得辛甘她们没得吃。
辛甘见到唐小囡吃虾的速度,不由惊讶道:“小囡你原来喜欢吃虾啊,我还以为你不爱吃呢,以前出去吃饭点虾,都没见你吃过。”
她也喜欢吃虾,每次出去吃饭必点,但唐小囡却一只都不吃,她就以为唐小囡不爱吃,但现在看来,人家明显是爱吃的嘛,比她还喜欢吃呢。
唐小囡又吃了只霍谨之投喂的虾,吃完了才说,“我喜欢吃啊,从小就爱吃,可我懒得剥。”
辛甘……心里突然有点酸。
出来吃个饭都要秀恩爱。
搞得她都想找男朋友了,可她的白马王子在哪里?
林雪见毫不受影响,她对情情爱爱没兴趣,只想埋头苦吃。
唐小囡吃完了一盘子虾,吃饱了,抬头打量饭店环境,突然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个身材肥硕的女人,大约三四十岁,穿着饭店的工作服,背对着他们,在给前面一桌客人服务。
那桌客人是三个膘肥体壮的白种人,年纪都不小了,而且素质都不高,一进饭店就大呼小叫的,明显是没受过高等教育的底层人。
女服务生侧了下身,唐小囡看清了她的侧脸,突然笑了。
这个世界是真的挺小的。
这女服务生居然是孟丽雁。
孟丽雁离婚后就又出国了,没想到清洁工不做了,跑来餐厅当服务生了,唐小囡真的想不明白,孟丽雁好歹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吧,就算有很多年没做本专业了,但凭她的文凭,回国肯定能找到比清洁工更好的工作,犯得着在外国当底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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