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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乱,她什么都不敢想……太难受了。
再过一天,就是他们的婚礼。
白天的时候,他从城南故里离开时,还拥着她,对她说:“宝宝,婚礼后,我们就去蜜月旅行,好不好?”
那时,她说好。
他笑的像个傻子,将她呵护在怀里。
你看,不过才短短二十几个小时,一切就变了。
她离开他的结果不变,但她的初心变了,人心变了。
她完全没办法忍受他和别的女人是有什么的,这让她只要看到他这个人就想到他对其他的女人做了和对她一样的事,她不仅仅是难受,可能想起来就有些恶心。
如果是源自于本身对这件事的强烈恶心,诚如楚辞所言,就像是一根刺,想起来就是疼。
……
她深深吸了口气,没有将手递上前去,而是踩着楼梯走在了前面。
她途径楚辞的时候,看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眸色平平:“……你能管管你的腿么?它在流血……”她最讨厌看到就是他浑身带血的伤,她这阵子已经受够了他给她发的那些不同程度的自残照片,“我不喜欢。”
……
外面雨停了,空气清新。
深夜,风吹来,带着山中的寒意,清冷的厉害。
林淑华拢紧外套,打了个喷嚏,脚迈出石阶,人从背后被一双有力的手臂钳住,随后她人就摔进霍九卿的怀里。
她下意识的转过身,抬起头来,就对上霍九卿一双过分湿红的眼睛,像是委屈,也像是别的类似于无尽的妥协和卑微。
他抱着她,用从未有过的低声下气的口吻,“……答应我,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这样的霍九卿太让人心疼,他像是卸掉了全身最坚硬的盔甲露出最卑微和柔软的部分,他像个孩子,他也需要被人疼。
林淑华难受极了,她心口涩的难受,鼻子上,眼睛也是,好久她听他说,“宝宝,我只要你……不能没有你……”
林淑华抱住他,“……九哥哥,我们离开霍家城吧……”
她答非所问,霍九卿整颗心沉了又沉,但他没有逼着她回答,只说了好。
……
他们回到城南故里,天都快亮了。
博美听到他们的动静,一溜烟的钻出狗窝,趴在玄关口疯狂的摇尾巴。
林淑华蹲下,摸了摸它的狗脑袋,随后她便从鞋架上拿下拖鞋打算换上…
或许是因为心里疼的麻木所以才忘了她脚心被玻璃扎破的疼,当她脱下鞋子的刹那,忽如其来的钻心痛感,疼的她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
正在脱外套的霍九卿闻声冲过来,在看清她脚底一片血肉模糊后,整个眉心拧的能滴出水来。
他整个脸色难看至极,一言不发的将她打横抱起阔步走出别墅,等将她抱上车并让保镖发车后,他才凶她:“……林淑华,你是傻逼吗?不知道疼?伤成这样,为什么吭都不吭一声?怎么弄的?身上还有哪里伤了?”
确实蛮疼的,脚上的神经肯定比别处神经丰富,当时玻璃渣子差点把她脚心给扎穿,怎么能不疼。
但,她却这样疼还蛮好的,至少现在她没精力胡思乱想,一定程度上也忽略掉了心里上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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