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路上唐爱军一个劲地游说唐来金带他去南方,他太想去外面见识见识了,这些天听齐老爷子说了外面的世界,唐爱军再不是以往只知道溜狗摸泥鳅的乡村少年了,他也想出去闯荡,想去香港,去巴黎,去罗马,去纽约……去齐老爷子说过的那些城市,他都想走一遍。
“小叔,我也想去,带我比带三哥好,我不用买票。”唐小囡也想去看看现在的南方是啥样,还有那个传奇的深市,现在应该只是个小渔村吧。
唐爱军气得冲唐小囡龇牙,臭没良心的小丫头,唐小囡扮了个鬼脸,一点都不怕。
“你小叔我是去玩儿的?我那是去办大事的,你们乖乖在家待着,我给你们带好吃的。”唐来金好声好气地哄,对象自然是唐小囡,唐爱军他向来都是武力镇压的。
“你先说服你爸妈再说,你以为是去乌城呢,去一趟南方至少得十天半月,你爸妈能同意?”
唐爱军笑嘻嘻道:“小叔你只要同意带我去,我就有办法让我爸妈同意。”
唐来金没好气地白了眼,并没把侄子的话放在心上,“行啊,你要是能让你爸妈同意,我肯定带你去。”
“说好了啊,拉钩!”
唐爱军喜出望外,伸出手拉钩,他怕唐来金反悔。
唐来金嗤了声,配合侄子拉了钩,压根不信唐爱军能说服大哥大嫂,出门这么长时间,根本不可能同意,皮都给这小子扒了。
霍谨之已经在门口候着了,元宝在他脚边嘤嘤叫着摇尾巴,别提有多亲热了,这几个月来,霍谨之个子抽长了不少,和唐爱军差不多高了,而且身体也壮实了,半大少年脸上有着与年龄不符合的坚毅和沉稳,让人不敢小瞧他。
“小宝过来吃骨头。”
苏婉柔细声细气地叫着,碗里是骨头拌剩饭,还有些肉汤,乡下养狗不讲究,都是吃的剩饭剩菜,照样养得油光水亮,元宝时常会自个跑到霍家找吃的,霍谨之特别喜欢他,隔三差五买些排骨回来,老爷子和苏婉柔都爱吃排骨,剩下的骨头和汤是元宝的最爱。
元宝欢快地跑了过去,呼噜呼噜地吃了起来,吃几口还四下打量,眼神十分警惕。
霍谨之摸了把它脑袋,“放心吃你的,没人和你抢。”
元宝亲昵地蹭了蹭他的手,继续吃了起来,这回不抬头了。
“我说家里的饭咋不吃呢,敢情是跑你这来吃了,你可别把我家元宝胃养刁了,天天吃骨头谁家养得起。”唐爱军大大咧咧地说。
“我养。”
霍谨之淡淡地说了句,他最喜欢的就是狗了,等以后安定下来,他一定要很多狗子,专门盖栋楼给狗子住。
苏婉柔泡好了茶便回屋了,之后没再出来过,她在给霍谨之做衣服,最近长得太快,以前的衣服裤子都短了一截,得重新做。
“什么时候出发?”唐来金直接问。
“你证明打好了没?”霍谨之反问。
“还没打,你确定了时间我才能去打证明。”
“明后天就能走,你去把证明打好,别说和我一块,我和村长说的是去淞城探亲。”霍谨之嘱咐。
肃城侯府的七小姐小时候是个马屁精小肥仔儿,人人都说真愁人,这孩子以后还嫁的出去吗?谁曾想,女大十八变!肥仔儿成了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人人都说真愁人,求亲的人这么多,嫁给谁呀?大美人磨刀霍霍喵的,我要先给那个见天儿传我小话的混蛋宰了!...
百度各大贴吧以及LOL盒子论坛一天回复破三万的神贴!黑岩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冠获得者,正是本书!!!直播玩LOL时认识了一个妹子,她说她从来不上厕所,约出来见面后,我吓尿了。...
秦镇来到了古代成为了一位即将亡国之君。发现这时代的武将文官后世传得多强,现在就能有多强。后世传说这武将身骑麒麟,能御雷电,有万人之勇。那这武将就真养了只麒麟,能用雷电之法,一人可破万军。而秦镇在后世的评价是‘最短命的亡国之君’。为此秦镇踏上了疯狂造奇观,埋文物,给后世留各种古籍的翻案之旅。当秦镇在全世界各地留下属于自己的奇观文物古籍被后世发掘出来时…后世原来始皇帝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征服了美洲?什么叫做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领土啊?所以始皇帝当年到底征服了多少个国家?...
九皇叔,他们说我丑得惊天动地配不上你。揍他!九皇叔,他们说我行为粗鲁不懂礼仪还食量惊人。吃他家大米了吗?九皇叔,她们羡慕我妒忌我还想杀了我。九王爷一怒为红颜本王的女人,谁敢动!一不小心入了九皇叔怀,不想,从此开挂,攀上人生巅峰!...
一代仙帝夏归玄与宿敌两败俱伤,在宇宙荒僻星球的地核之中闭关疗伤。星球环境逐步被他身上溢散的仙灵之气改造,成了灵气充沛的宜居星球。原生物开始化人修炼,发展出...
她是被他抛弃的人。也是他用尽手段娶来的妻子。本以为这是他一时兴起的另一个游戏,她避无可避也就奉陪到底。人人都说她是陆少心尖上的女人,因为只有她敢甩他的脸子,而他始终微笑着说她开心就好。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他最憎恶反感的女人,因为他眼睛一眨不眨就把她丢在荒山野岭不闻不问,为了逼她无所不用其极。后来他如愿以偿,她被扫下堂,那天下了大雨,她身下鲜血淋漓,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却笑着对他说了九个字,那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究竟失去了什么。时过境迁,蓦然回首,才发现,这世间,面孔千万,你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