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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记得我了,淞城医院我们见过面的,我还问你路了。”疯爷笑着提醒。
苏婉柔这才想起来,惊喜道:“原来是您哪,真是巧了。”
疯爷微微笑了笑,实际上心里早乐开了花,这哪是巧啊,这分明就是天定良缘,他和美人的缘份深不可测,就算隔了千山万水都会遇上。
阿伟实在受不了了,戳了戳老大的手,再捏下去他的手肯定要断了,可不戳还好,一戳疯爷抓得更用力了,阿伟疼得捂住了嘴,背过身独自落泪。
他要早知道美人是老大相中的那个,肯定不会流哈喇子了,朋友妻不可欺,老大的女人他连心里想都不能想啊。
“屋里坐会吧,芷君,给客人泡茶。”疯爷一派道貌岸然的样子,悄悄憋了口气,将军肚瘪了些。
可他还是有些懊恼,刚才出来时没戴帽子,也没梳头,大衣皮鞋都没穿,也不知道美人会不会害怕他脸上的疤?
要不哪天让顾云川那小子配点七雪膏吧,脸上的疤也是时候去除了。
“不坐了,还有人等着呢。”苏婉柔客气道。
“那下次再来坐。”疯爷也不遗憾,美人已经找到了,坐不坐这种小事不必在意,他也可以去找美人的嘛。
苏婉柔浅笑了笑,“好的啊,回见了。”
“回见。”
疯爷一本正经的样子并没引起苏婉柔的怀疑,只当他是个正儿八经的好同志,还对他的印象挺好的。
就算他脸上那道狰狞的疤,也没让苏婉柔害怕,在许金凤的影响上,苏婉柔的胆子大了不少,甚至敢杀鸡了,前些日子她还成功了宰了一只鸡,开膛破肚去毛,虽然比不上许金凤利索,但比起以前连蚊子都不敢拍的弱不惊风,现在的苏婉柔绝对产生了质的飞跃。
再者,这些年经历了风风雨雨,苏婉柔的心思也潜移默化地改变了。
以前的苏婉柔喜欢一切美的东西,包括男子,当初愿意嫁给霍修,也是因为霍修有副好皮囊,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第一次见面苏婉柔就动了心,如果霍修长得稍微平凡些,那个时候她或许不会轻易答应求婚的。
少女时代,苏婉柔看过《巴黎圣母院》,印象最深的就是男主角加西莫多,独眼,驼背,还有语言障碍,是个人见人怕的丑八怪,可他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看这本书时,苏婉柔最大的遗憾就是,作者为什么不把男主角写得英俊高大,像《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先生那样英俊,最后和美丽的女主角获得了幸福,非常美好的一本爱情小说。
她的少女时期看了不少外国小说,因为苏父是中学老师,学校里有图书馆,那时还可以借阅一些外国名著,苏婉柔让父亲帮忙借了不少,每天都沉迷其中,最爱的就是《傲慢与偏见》,因为男女主角完美无暇,结局也非常美好。
她重复看了很多遍,每次看时都会幻想自己的达西先生在哪里,又会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和达西一样英俊多金,还有良好的家世?
也正是这样,苏婉柔见到霍修时就怦然心动,她知道这就是她的达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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