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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山和李肆这两位同僚,抠门归抠门,但李慕真正遇到了困难,他们倒也没有袖手旁观。
李慕手中的碎银子大概有二钱,省着点花,度过一个月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当然,这一个月,如果没有别的生财之道,他只能与稀粥和咸菜为伴。
没有七魄,他的身体本就比常人虚弱,长此以往,身体的状况必定会更差。
当务之急,是先赚点钱,提高生活质量,不求每天大鱼大肉,但也要保证身体所需的营养。
然而自古以来,赚钱都不是一件容易事。
虽然李慕卧病在床那些年,闲着无聊只能用看书打发时间,知识储备丰富,如网络小说中其他穿越者一样,捣鼓一些赚钱的东西,也不是难事,但《大周律》规定,凡大周官吏,无论品级,皆不得经商,仅这一条,便让他的诸多想法变为泡影。
这倒也不是歧视商人,一来是官吏手握权柄,若插手商事,很难保证不以权谋私,破坏市场公平,导致社会动荡,二来,也是为了让官吏们将更多的心思用在正职之上。
上层的官员,自然有办法钻律法的空子,李慕不过是一介小吏,违反律例的结果,最轻也是革职查办,为了银子丢了差事,并不划算。
毕竟,李慕的理想,可不是做一个家财万贯的财主,在这个充满玄奇诱惑的世界,不修个仙都对不起他死这一遭。
更何况,他目前唯一的生机,就在李清那里,他必须留在她身边,才有活命的机会。
不能经商,以他的身份,坑蒙拐骗当然也行不通,苦思无果之后,李慕还是决定先出去走走。
一来找找赚钱的灵感,二来也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再遇到那老道,只可惜,他将县城走遍,也没有看到那老道的影子。
没找到人,也没想到赚钱的方法,站在街头,李慕长叹口气,耳边忽而传来一阵呵斥之声。
“上个月说这个月,这个月又说下个月,你玩我呢?”
“一个月就憋出了三行字,这碗饭还能不能吃了!”
“明天再不交稿,信不信我把你狗头拧掉!”
……
一间书铺门前,年轻书生听着掌柜的训斥,面色尴尬,辩解道:“写书这种事情,要看灵感……”
掌柜的啐了一口,骂道:“狗屁的灵感,再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交不出稿子,你就等着赔钱吧!”
“有辱斯文,有辱斯文……”年轻书生感叹了两句,摇头晃脑的走了。
这间书铺看起来生意不错,李慕站在门口,表情若有所思。
虽然他不能够做生意,但通过自己的体力和脑力获取的,俸禄之外的收入,却是合理且合法的。
写书倒是一个不错的赚钱途径,不违反律法,也更加体面,问题在于,李慕虽然看过不少书,但他并不像其他的穿越者前辈那样,他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脑袋里面也没有图书馆,在没有刻意背诵的情况下,仅仅凭借读过一遍的记忆,根本不可能将以前看过的内容完整复述出来。
他只能通过一些勉强记得的故事脉络,再自己加工一番,而在这之前,他还要需要做一做市场调研。
李慕信步走进书铺,这间书铺不小,铺子里摆满了一排排书架,各种书籍,分门别类的摆在书架上。
看到有人进店,一名书铺伙计迎上来,笑问道:“客官,要买什么书?”
李慕开门见山的问道:“你们这里什么书卖的最好?”
“那当然是这些话本小说了。”伙计将李慕带到了一排最大的书架前,说道:“这里都是最新最受欢迎的本子,客官先看看……”
和其他经史类书籍相比,小说更贴近生活,而且读起来没有那么枯燥乏味,李慕走过来的时候,有不少人在此处书架前徘徊。
李慕用了一刻钟的功夫,将这排书架的书目浏览了一遍之后,心中已经差不多有底。
这间书铺畅销的书目,几乎都是些涉及神怪妖鬼的志怪小说,书中描述,也大都是玄奇灵异的荒诞故事,间或夹杂一些艳情或是爱情元素,作为吸引人的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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