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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玛拉镇两千公里外的克伦镇,法勒和一队圣骑眼含泪光,挥手送别苦修士安格大人。
一位圣骑手里紧紧攥着两颗魔晶,语带哽咽的说到:
“安格大人对我太好了,我只是随手打了两只兔子,想孝敬一下大人,大人就给了我一颗魔晶,还让我把活的小兔子给他,大兔子分给了大家,呜呜呜,大人太客气了,我长这么大还没摸过魔晶,真想一直追随大人,好好伺奉他。”
大家集体瞥了他一眼:你是舍不得大人,还是舍不得大人的魔晶?
别看圣骑士的名头听起来很威风,但实际上苦逼得要死,活多又累油水少,长年不着家,他们这种低级圣骑就更惨了,随便一个教会的高层都能征召他们。
这不,他们就被安格征召了,一下子被支出两千多公里,离家两个月。
如果人人都像安格大人这样,他们倒很乐意被征召,可是很多大人物不是这样的,颐指气使就算了,还不给钱。
征召途中包吃包住,也就算了,回程呢?
包吃包住也就算了,有些家伙不但不给钱,还支使他们自掏腰包去买吃买喝,说回去可以报销。
是,理论上是可以报销,但要走流程,走个一两年的流程,说不定得穷死。
顺顺利利报销掉也就算了,万一扣上一点手续费……。
所以一听到被征召,所有人都是很抗拒的,特别安格还是一位苦修士,苦修士出了名的穷,还苦,跟他一起上路,不得餐风露宿吃尽苦头?
可惜,没有人敢反对,一位把堕落天使撵得抱头鼠窜的苦修士,谁敢反对?
一群人加上法勒垂头丧气的上路,当天晚上,他们吃粮食甜菜吃到饱。
当时他们的想法是:还好还好,至少包吃饱。
不过等其中一名圣骑打回一窝兔子,其中小兔子还是活的,安格等价给了他一颗魔晶后,所有人才发现这位苦修士大人不穷啊。
别看安格天天收魔晶都是几千几万几十万的,但魔晶并不是流通货币,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一颗魔晶相当于十枚金币。
一枚金币,在年景好的时候,够买一家三口一年的口粮了。
一窝活的小兔子,换来了一颗够三口人吃十年的魔晶……。
瞬间,所有人的主动性就大大的增强了,一路上,各种新鲜玩意不断的往安格面前送,从吃的喝的玩的,服侍得也尽心尽力。
其实大家并不都为了赏钱,因为从第一窝兔子后,安格就不赏魔晶了,但是会还一些等价值的东西回来。
主要是这种姿态很好,这些圣骑没什么期盼,最大的期盼是这一趟别亏本,安格等价还回来的东西,已经远超他们的付出了。
为什么不赏魔晶了?当然是奈格里斯制止了:“你这个败家骨头,一窝小兔子你扔一颗魔晶过去?有你这么败家的吗?我还活着的时候,小兔子就是糖豆,一口一窝!”
安格歪头头,这么可爱,不值钱吗?
从那以后,安格再还什么东西都会被奈格里斯看一下。
送到目的地后,安格还每人给了他们一颗魔晶两袋粮食一些甜菜,足够他们吃到回家手上还剩钱。
“可是大人来克伦镇做什么?克伦镇已经到沙漠边缘了,难道沙漠便是安格大人苦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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