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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是藏族人。”
“对,我喜欢汉族的学校,可是我从来都没有读过书。”
她坐在一张折叠小凳子上面,将一些羊肉块块,用铁丝串起来,放在火盆上面炙烤着,发出丝丝香味儿来。
“是吗?你喜欢读书?”唐叶笑问。“是啊,我非常喜欢一休和尚,我还很喜欢葫芦娃,可是我爸爸只让我学藏文,说,我长大了,只留在西藏,不要去其它的地方。说别的地方,都被污染了,水都无法喝,会毒死人的,是不是?”她说完,又盯着唐叶,两眼珠乱动。
“嗯,对,你爸爸说的很对。不过,了解汉文,应该对你不会有坏处,你要知道,我们有修久的历史,还有很多值得你们学习的文化。”唐叶么平易近人,如此好客,内心高兴许多。
“不,我爸爸说,我们与汉人不同。我们死了,要将人切成十二大块儿,然后,扔到山顶上面,让秃鹫吃了我们。你们汉人,就要埋进土地中,占了地,还污染了水源,还会发臭。”她笑着叶,似乎对这个陌生的汉人很感兴趣。
西藏开发不久,这些偏远的城市,由于生态原因,地理原因,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开发。所以,这里的牧民,依旧过着原生态的生活,与自然保持一致,没有现代工业,因此这里的人虽然长相较为凶恶,但他们却非常的友善,这让唐叶内心突然发出了很大的感叹:工业化的人们,更多的是为了争权夺利。而在这里,人们可以自力更生,放牧为生,更不需要为了几只羊,而相互伤害。
便说:“我们现在已经施行火化了。”
“火化?”她好像没有听说过。
“嗯,将人烧成灰烬,然后将这些灰烬洒到江水里。”
“哦,不,我不喜欢,那样会污染水源的,我不愿意喝。”她摇了摇头,非常的可爱。
唐叶又要说话时,她将烤熟的一串羊肉串递给唐叶说:“给你吃的。”
“谢谢。”唐叶赶紧接了过来,一口吃了个精光。“那个阿尔巴是你的哥哥?”
“他是我爸爸。”
“嗯?”唐叶过三十岁左右,怎么会是她爸爸。
“我的爸爸,怎么了?”
“没什么。”唐叶忘记了,藏族人通常十五六岁就结婚生子了,世界上只有汉族人,是二十二岁才结婚的,也是世界上最晚婚晚育的民族。
所以,时间久了,听到别的少数民族,结婚早了,就觉得有些奇怪。“那两个男孩是谁?”
“我的两个弟弟,高的,眼睛小小的,是我的大弟弟库巴尹,矮的,眼睛大大的,叫可喀力娃。”她笑着回答。
“哦,好听的名字。”
“唐叶,你是坏人吗?”她突然笑问。“不,我是好人,我从来不做坏事情。”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那你的脸上,你的脖子上,为什么会有很多鲜血,你是不是杀了人了,逃到这里来了?”她笑着问。
唐叶大惊失色,忙说:“不,不,那是我,我追杀了一只羚羊,不得已,因为快饿坏了,我才那样做。”
“你杀了羚羊?你能追赶上它们?”她更奇怪了,扭过头来,睁大眼睛,叶,挺萌的,胖胖的脸蛋儿,让唐叶恨不得伸手去捏一把。
“是啊,我把它们逼上了绝路,所以,它们就四处乱蹿,我趁机抓到了一只,就杀了它,喝了它的鲜血。”唐叶笑着解释。
“哇,好厉害。那么,你今晚就住在这里吧,这是我弟弟可喀力哇的帐蓬,今晚他群,你可以睡在这里。”
“好的,谢谢。”唐叶万分感谢,至少今晚有地方睡了,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你们这里有电吗?”唐叶想给手机充下电,这么好的景色。
“电?没有,我们这里只有收音机,还是电池,你要干什么?”她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听起来十分可笑。
“我想给手机充电。”
“那不行,这里没有。”她摇了摇头,朝唐叶来了个媚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哦。”唐叶只好将这个想方放弃。正在此时,突然听到外面一声大吼,用藏语吼出来了:“可哩可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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