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线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七章下笔墨生死簿(第1页)

第九十七章(下)[笔墨生死簿]

对呀,葬青衣的监护权已经转移到了夜叉王的身上,虽说夜叉王可以很简单地告诉葬青衣:我不用监护你,你随便干什么就好。但葬青衣没有任何目标,都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说出那句话不是等于让她去死吗?

“胡顺唐,别干傻事。”观察了他们一阵的詹天涯开口道,“事情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你们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我们合作吧,真正的合作,我也想搞清楚真相是什么,我曾经答应过,有一天,迟早有一天我会告诉你我知道的一切,但希望到时候你不要失望。”

“为什么我会失望?”胡顺唐看着詹天涯。

詹天涯摇头:“因为我一直很绝望,我不让你知道那些我所知道的事情,就是不想让你和我一样,活在绝望之中。”

“你还不如现在就告诉我,好让我对绝望有一段适应期,你虽然绝望,不也活得好好的吗?”胡顺唐问道,刚准备拿过夜叉王手中的阎王刃,夜叉王就被身后站着的一个穿着战斗服的行尸从后方制住,随即那行尸抓住了阎王刃,推开夜叉王。

那行尸高举自己的一只手,身旁其他三名行尸立即举枪对准了他们,同时周围梯田石林中的行尸也纷纷爬行了过来,将他们团团围住。

“妈的!李世坤……你还真聪明?李朝年也对你不错,临走前还配合你演了一出大戏。”夜叉王转身看着那名手持阎王刃的行尸——李世坤。

胡顺唐立即转头去看先前倒地已经变成一具腐烂尸体的“李世坤”,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夜叉王冷笑道:“那是我的傀儡怪尸,我之前不是说了吗,这家伙用了特殊的方式控制了它,但那不是他的功劳,那是李朝年做的。”

对,夜叉王的傀儡怪尸失踪了很久,在这个地方根本没有见到那东西的踪迹,而先前那个“李世坤”再出现的时候,没有穿着黑色篷衣,而是戴着斗笠、穿着蓑衣,其打扮和其他行尸一模一样。李世坤用斗笠、宽大的蓑衣来掩饰傀儡怪尸与自己身材不符合的地方,又在那傀儡怪尸脸上画满了符咒,符咒也从某一方面掩饰了傀儡怪尸的面容。同一时间,李朝年和李世坤联手,将原本曾达手下那五个被调换成为尖端技术局的家伙全部干掉,再让行尸伪装,而李世坤也抹去脸部的纹身,混在其中,坚持到现在。

李世坤的呼吸很沉重,看得出来脸部的纹身被毁去后,他能支撑到现在已经是到了极限,也许是李朝年用了某种法子让他得以苦苦支撑。

李世坤死后,按理说其他的行尸也都应该消亡,但他只是让那些行尸保持僵硬不动的状态,迷惑了众人。他的目的无非就是拿到胡顺唐手中的阎王刃,接满烙阴酒,让自己喝下去,成为普通人,因为在那之前,他根本不知道阎王刃放在什么地方,也就是他掳走贾鞠(李朝年)后,对方才告知了他最关键的这一点。

没有阎王刃,喝下烙阴酒就是死路一条……傀儡怪尸变成一堆烂肉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谢谢你的行尸,帮了我一个大忙,你也想成为普通人对不对?”李世坤的一只手垂拉了下来,他侧目看着那只手,笑道,“还好,来得及,在我没有彻底毁灭之前,还来得及,我赌了一把,终于算是赌对了!等我喝完,麻烦你自己再接一次,烙阴酒还有很多!”

说完,李世坤仰头将阎王刃中盛满的烙阴酒一饮而尽,接着扔掉阎王刃,努力张开双臂,去迎接自己新的人生,但随即李世坤的脸色变了,面部的颜色开始发黑,他伸出手摸着,不断地说着“怎么可能”,接着扯开自己的衣服,看着自己的皮肤也开始变黑,从黑到干枯,皮肤表面出现了一个个细细的小孔,像是被蛆虫钻出来的一般。

没过半分钟,原本还好端端的李世坤成为了一件战斗服中包裹着的烂肉,而在跟前看到这一切的众人,完全没有预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情。

“怎么会这样?李朝年骗了他?”夜叉王俯身去拿起匕首,盯着李世坤化成的那滩烂肉,如果先前自己喝了下去,说不定会变成相同的东西。

胡顺唐站在那寻思了一会儿,摇头道:“不,是真的,李朝年没有骗我们,也没有骗他,他变成这样,是因为他李世坤还是普通人的时候就已经滚下山崖死了,一具尸体经过了几十年的岁月,能剩下一滩烂肉就已经万幸了,只是他自己忽略了这最重要的一点。”

夜叉王点头赞同。的确,李世坤忽略了自己并不是由一个活人变成这幅模样的,而是死了之后被做成了驱赶自己尸体的行尸。

“任务完成!我们回家吧……”詹天涯转身才发现,周围那些原本持枪的行尸,也因为李世坤的消亡而化成了一滩烂肉,只剩下了斗笠、蓑衣和随身的武器。原本以为最不容易杀死的怪物,相反却是最脆弱的。

胡顺唐拿起落地的阎王刃,掂量一下,无法感觉到匕首是中空的,再蹲下用阎王刃盛满了烙阴酒,合上盖子后再掂量一下,感觉重量没有发生丝毫的变化。李朝年对烙阴酒的解释无比简单,只有一句话:“阴为暗,烙以地星,地星化雨于无形,降于青石之上,接五行,融于天地,乃为烙阴酒。”

这句话至少以胡顺唐等人现有的知识是没有办法去理解的,只是隐约觉得这应该与阴阳缝有联系,但如今看这个被李世坤称为“酒冢”的地方,还有那五个时代的破碎酒具,看起来好像是一座关于酒的坟墓。

詹天涯和卢洪营带着曾达和陈金城下到空地中,与其他人会合,同时宋松和一部分特战队员开始抓紧时间收集这个地方的资料,提取那些只剩下一堆烂肉的行尸身体细胞回去研究。等胡顺唐、夜叉王、葬青衣三人返回下方空地后,古科学部的调查工作还在紧密进行,而戴上手铐的人,除了曾达和陈金城之外,凯特、王婉清和魏大勋也享受了相同的待遇。

胡淼见胡顺唐平安归来,离开一直保护自己的刘振明身边,扑了过去。刘振明看着相拥的两人,半天才说:“这次,我没有辜负你的希望。”

胡顺唐知道刘振明的意思是,这次他没有让胡淼再出事。胡顺唐只是冲刘振明微微一笑,没有说其他的,抱着胡淼的时候,心中依然有那种失落感——胡淼是回来了,可莎莉又不见了。

莎莉应该还在胡淼的体内吧?胡顺唐不确定这一点,但不知为何总觉得欠了莎莉什么,在这种感觉之后,又认为自己更加亏欠胡淼,也许只有安定的生活才能弥补心中对胡淼的那种愧疚。

离开前,古科学部做了一个初步的推测,从四处散落的酒具碎片,以及一部分石块上面雕刻出来的关于古代酿酒的古文字记载来看,应该是很早很早以前有一群人将这里当做研究酒文化的基地使用,估计在那梯田石林下方压着的就是已经打开的阴阳缝。但这个推测谁也不敢去证实,难道要炸开梯田石林吗?

没有人会冒险,成都地下防空洞中心的怪塔下方镇着的阴阳缝会导致什么样的可怕后果,无论是胡顺唐、夜叉王,亦或者古科学部都非常清楚,就算打开,他们也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再遇上那群可以吞噬鬼魂的怪猫。

“半桶水!这次你算同时实现了两个愿望。”夜叉王靠在一旁的岩石上,竖起两根指头,先是看着胡淼道,“首先胡淼回来了,算是意外的收获。”说完,夜叉王又看着葬青衣说,“其次我们的队伍中没有伤亡。”

葬青衣面无表情地站在那,不知道对夜叉王这句话有什么看法,依旧是保持那种死人般的沉默,夜叉王补充道:“关于贾鞠的事情,不是任何人的错,换做是我,我也发现不了,况且这是他自己选择的。”

葬青衣下意识靠近了夜叉王,即便是换了监护人,也没有让她感觉好受一些。其实在胡顺唐眼中,葬青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从出生开始就成为了他人的宠物,从亲生父母处转让到了贾鞠处,又从贾鞠处转让到了夜叉王处,说是物品或许过分了点,但说是宠物也许很恰当。

也许夜叉王注定会成为她真正的监护人,因为他很愿意接受这个孩子,从而来填补心中贺晨雪的位置。

“咸蛋,你也算完成了一个心愿。”胡顺唐看着葬青衣,对夜叉王说,“有了个女儿。”

原路返回,再次走过那一线天峡谷时,先前的那些幻觉之类的东西都没有再出现,一切都很顺利,只是在他们走出迷宫,来到那堵人面墙顶端的时候,胡顺唐回头看着,迷宫内那些生魂又一次出现了,这次生魂的模样并没有从前那么可怕,相反看起来就像是生活在迷宫中的一群白衣精灵。

领头的女性生魂从生魂群中慢慢走出,来到迷宫口,举起双手朝胡顺唐等人挥动着,随即迷宫又重新整合,恢复了最早的“回”字型状态,而那些生魂也从迷宫中瞬间消失。

热门小说推荐
颤抖吧昏君

颤抖吧昏君

太后废长立幼是哀家做得最错的一件事,昏君,哀家要废了你。摄政王错失皇位,尽心尽力辅佐换得挫骨扬灰,昏君,我要篡位做明君。顾娴昏君,你无情,你花心,我要嫁你叔叔,做你婶娘。温柔自带锦鲤体质,集万千宠爱,吸干昏君运道。昏君朕太难了。温暖战地记者现场吃瓜。总结最落魄的我遇见最好的你,若你求一世安稳,那这盛世...

被六个反派爸爸宠上天

被六个反派爸爸宠上天

小团子的师父跑了,房子倒了,床也塌了,无奈之下只能下山找爸爸啦。霸总爸爸小孩子是最讨厌的生物。巨星爸爸你让我掉粉,我就把你当烟花炸上天。赌王爸爸还来烦我?剁吧剁吧包了包子喂狗。医生爸爸碰瓷?说吧,割腰子还是割肾?道士爸爸单程鬼门关有去无回套餐了解下?校霸爸爸我特么还是个宝宝呢!后来六个爸爸为了争夺闺女的抚养权大打出手,场面那叫一个惨烈。我有钱,柚宝跟了我就是世界首富。我有流量,柚宝跟了我就是国际小巨星。我有手术刀,你们确定要和我争?...

红楼春

红楼春

隆安五年,二世为人的贾蔷为保清白身,从虎狼之巢宁国府夺命而逃,自此,一名万年工科单身狗,迎来了他在红楼世界的春天群号舵主一群三七九,三零三,零七六(已满)舵主二群七二九,八二一,六零五(已满)舵主三群一零六,一八八,零七八零普群一一三,五五七,五三零二...

上门女婿叶辰

上门女婿叶辰

叶家天才继承人被人残害,导致未婚妻退婚,更被赶出家门。隐姓埋名成为小家族上门女婿,机缘获得长生诀跟惊世医术,从此一飞冲天。这一次,他要洗刷屈辱,夺回属于他...

退亲后,我嫁给了渣男他叔

退亲后,我嫁给了渣男他叔

九皇叔,他们说我丑得惊天动地配不上你。揍他!九皇叔,他们说我行为粗鲁不懂礼仪还食量惊人。吃他家大米了吗?九皇叔,她们羡慕我妒忌我还想杀了我。九王爷一怒为红颜本王的女人,谁敢动!一不小心入了九皇叔怀,不想,从此开挂,攀上人生巅峰!...

豪门重生之妇贵逼人

豪门重生之妇贵逼人

7年婚姻。相见如宾,浓情甜蜜。到头来,镜花水月。倾尽所有,换来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灭口。那一天。陆漫漫怀着还不足2月的孩子,死于一场车祸。离奇的车祸,却意外获得重生。陆漫漫再次睁眼,回到还未嫁人之时。她凌厉的眼眸一紧,嗜血的微笑,风华绝代。重生一世,她誓要,血债血偿!为此!陆漫漫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拒绝渣男,毅然嫁给了上一世的死对头,这一世本不该去招惹的男人。她说,我送你锦绣前程,你助我斩妖除魔!他邪魅的嘴角微扬,低沉的嗓音道,一诺千金。精彩片段一都说文城陆家千金陆漫漫,琴棋书画,聪慧过人,贤良淑德,温柔大方,知书达理,善解人意,是文城所有男人心目中的贤妻良母男人低沉的声音显得那般的漫不经心,只是不知这般凶恶残酷,心胸狭窄,瑕疵必报,阴谋算计还表里不一的女人,是谁?陆漫漫抬眸看了一下男人,遂问道,姐都被人害得倾家荡产死无全尸了,你还让姐继续装逼?!男人眉头颤动。打个比方,当你想要放屁的时候,你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憋住了,最后的结果你知道会怎样?陆漫漫一字一句,屁从嘴里面吐出来,恶心的是自己!男人脸色直接黑透。精彩片段二不是形婚吗?陆漫漫死拽着两条杠的早孕棒。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怀孕了。我身体各个器官都很健康。莫远修,重点是姐怀孕了!怀孕了!怀孕了!陆漫漫气急攻心。所以?我不打算留下她。男人微抬眸,一脸淡薄,还记得我们交易达成时我说的话吗?一诺千金?陆漫漫扬眉。记得就好。什么意思?陆漫漫莫名其妙。生个千金。男人说的慢条斯理。陆漫漫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喷出来!她说过要生的吗?!简介小白,内容绝壁正剧!本文是一枚一心只想要辅助丈夫成立丰功伟业的贤妻良母遭遇最爱人背叛后,意外重生重活一世,在报复渣男的过程中重新收获爱情的豪门故事。精彩,不容错过,欢迎跳坑。PS本文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