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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青见老太太执意要回去,便没再挽留,她见阿珍身上的衣服陈旧破烂,有些地方还打了补丁,虽然针脚细密,可还是能看出来,现在平江市几乎没人穿打补丁衣服了。
能在孟氏医院住院的基本上都是有钱人,阿珍穿得委实寒酸了些,虽然孟珊珊打了招呼,但下面的人肯定会先敬罗衣后敬人。
“晚饭我会送过来,你们别去外面吃了。”
叶青青离开了医院,外面天色有些暗了,回到家林淑芳已经做好了晚饭,陆墨还没回来,见到她林淑芳就拉着她问阿珍的事。
“已经接过来了,是个实在姑娘,妈,你帮我收拾些七八成新的衣服吧,鞋子也弄几双,我看她脚和我差不多大,那个阿珍的衣服都打补丁了,我先吃饭,快饿死了。”叶青青中饭都没咋吃,饿得够呛。
“好好,你慢慢吃,我去收拾,唉,现在还穿补丁衣服,这姑娘怪可怜的。”
林淑芳对未曾谋面的阿珍十分怜惜,上楼收拾衣服,叶青青有个很大的衣帽间,都是她一个人的衣服,好些都没拆标牌。
她挑了些简单大方的,大概七八件,有些是新的,有些叶青青只穿了一两回,鞋子也摆满了一个大鞋柜,林淑芳挑了两双中跟皮鞋,再拿了些新的丝袜,准备得十分齐全。
陆墨回来时,叶青青还在吃饭,她最近胃口特别好,而且饿得快,还特别爱吃肥肉,以前她都不怎么吃肥肉的。
“慢点吃,你最近怎么喜欢吃肥肉了?”
陆墨看叶青青狼吞虎咽的,觉得奇怪,以前吃肉都只挑瘦肉,肥肉都是他吃,现在却只挑肥的,瘦肉看不上了。
“不知道,兴许是我身体缺肥肉了,嘻嘻。”
叶青青夹了块油汪汪的五花肉,啊呜一口吞了,肉汁在嘴里飞溅,太享受了。
陆墨笑着给她夹了块更肥的,看这丫头吃不吃得下,叶青青面不改色地把这块肉吃了,继续翻找肥肉,越吃越上瘾,还防着陆墨,“你别吃我的肥肉,吃其他的,这一碗我都不够吃。”
“都是你的,我不和你抢。”
陆墨无奈伸回了筷子,改吃其他的菜,结了婚还是小孩子脾气。
“吃苦瓜,你最爱吃的。”陆墨夹了一筷子苦瓜到叶青青碗里。
叶青青皱紧了眉,嫌弃地捂住鼻子,“快拿走,一股怪味儿,拿走……”
陆墨吓了一跳,忙夹走了苦瓜,叶青青这才松了口气,夹了块肉吃了才舒服些,刚才苦瓜的怪味熏得她想吐。
“你的口味怎么变了?以前苦瓜炒鸡蛋一盘子都不够你吃。”陆墨真心觉得不正常,这丫头以前恨不得顿顿吃苦瓜,现在却连闻都闻不了。
“我也不知道,反正闻不了那味,可能我以前吃太多吃撑了。”
叶青青没当回事,还笑嘻嘻的,继续吃肉,红烧肉是世上最好吃的美味,龙肝凤脑都比不上。
陆墨也没多想,林淑芳拎了个包下来了,老太太他们的晚饭,她早用食盒盛好了,陆墨听说老太太明天要回乡下,便也跟着去医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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