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欢略一沉吟,立即如醍醐灌顶一般,恍然大悟。
“记得南诏曾有女帝先例,公主可以与王夫一同治理国家,是不是?”
沈临风点头:“南诏史上有不下三位女帝即位的记载,并且南诏在她们治下,没有战乱,和平安稳。”
清欢微微一笑:“在这样的紧要关头,那扎一诺若是出现在南诏大军跟前,那么南诏与长安的战乱自然平息。”
“不仅如此,只要齐景云将南诏王叔刺杀那夜白,阴谋篡位的人证交给轩王,若是南诏子民得知此事,南诏王叔得不到朝臣拥护,他的阴谋也将无法得逞。”
清欢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里暗骂一声老狐狸。
当皇帝老爷子从天一道长那里得知那夜白的命数将近之后,就将目光转移到了那扎一诺的身上,并且顺势而为,答应了轩王迎娶那扎一诺为侧妃。
当时自己心里还曾腹诽过,那扎一诺作为一个人质,在皇帝老爷子的眼皮子底下上蹿下跳的,老爷子竟然还会纵容她,这是需要多大的度量。
原来,千算万算,都不如皇帝老爷子的这一个算计。就现今南诏的形势,南诏王叔失道寡助,成不了多大气候。
而那扎一诺名正言顺,又有长安大军作为背景,打着清反贼,正朝纲的名号,相信一定可以顺利进驻南诏。
那轩王岂不就可以兵不血刃地成为南诏的王夫?
那扎一诺临走之时,对自己恨得咬牙切齿。可想而知,皇帝老爷子贪得无厌,还不知道趁机向着那扎一诺提出了什么过分的条件。
那扎一诺已经是丧家之犬,爹不疼娘不爱,在长安又被皓王妃逼得走投无路。面对南诏的局面,她除了接受皇帝老爷子的条件,别无他法,否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南诏还有父母的性命全都落入王叔手中。
这对于一个争强好胜,又有野心的人而言,做不到。两害相较取其轻,那扎一诺是打落牙齿和血吞。
皇帝老爷子拿捏把握得正是时候。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轩王南诏一行,肯定也会有许多波折。所以,皇帝老爷子当初一听说齐景云在南诏有自己的势力,才会两眼放光,跟瞌睡的时候看见枕头似的。
有齐景云里应外合,轩王在那扎一诺跟前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再加上天一老头相助,应当是没有问题。
老爷子一直按兵不动,说时机未到,应当就是在等南诏与漠北的形势稳定。只要这两个大患解除,皓王即便兴兵作乱,都可以瓮中捉鳖。
现在,就是在比拼一个时机了,看看究竟是皓王的时机先到,还是皇帝老爷子的时机先至。
皓王等的,会不会是费尽心机从清瑶腹中取出来的那些蛊虫?究竟有什么阴谋?
清欢问沈临风:“仇司少那里可有消息?那个郎中被捉到了吗?”
沈临风摇头:“这两日跟司少失去了联系。警犬自己回来了。”
清欢一愣:“出了什么事情吗?不至于啊,飞鹰卫跟藏剑阁也不是摆设,即便皓王动用了他的力量,应当也不能奈何司少吧?”
沈临风笃定地道:“肯定不会有事的,其中一定是有什么原因,表嫂不用担心。”
清欢还真的有点担心,毕竟,功夫再高,也怕菜刀,皓王的人手里还有枪与震天雷呢,虽说那枪不中用,但是威力还是不容小觑的。
仇司少放回警犬,自己做什么去了?
我本观天下,满是英雄豪杰。我再观天下,皆为乌合之众。这江山万民与其交给你们,还不如我自取之!...
我出生时,左手腕上缠着一条蛇骨,骨刺深深插入肉中。十八年后,白水出现在我面前,许诺与我血肉相缠。可结果,却比刮骨更让我生痛。蛇骨性邪,可又有什么比人心更邪?...
我只是个医生,首富是我媳妇!出身中医世家的现代杰出青年医生方乐章,一觉醒来重生到了九十年代,成了九十年代的医学生方乐,还因为身患肺痨休学在家,成了人人嫌弃...
现代女孩赵芳儿一朝穿越到七十年代,什么?吃不饱,睡不好,买个东西要钱还要票,连出门都要介绍信?!幸好空间在手,钱票?古董?全跑不了,再迎娶一个高富帅,嗯谁说穿越不好?明明这日子美的不得了...
不要了疼。忍一忍,马上就好了。男人抓住她的手,为她擦药。男朋友敢玩劈腿,她就敢给他戴绿帽子。她倒是要看看,最后谁先玩死谁。只是,三无老公摇身一变竟然成为了A国人人趋之若鹜的新贵,苏简溪接受无能。她的丈夫确实没车没房,但人家有别墅有游轮还有私人飞机啊。都说苏简溪是狐狸精,傍上金主不说,还让人家当了接盘侠。事后还是厉霆骁亲自辟谣是他追的苏简溪,孩子是亲生的!...
建安元年,初春后世历史分类某白金大神因读者打赏太多夜夜爆更不慎猝死,意外来到汉末三国,附身张绣身上。看着刚死不久的张济,以及旁边低声啜泣的美妇绉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