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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艺术创作中汲取的丰富的经验,让他可以去构思一份最适合当下被囚禁于高原上的象雄国主李迷夏的血书。
经过了与有象雄国王族身份的尼玛的反复沟通,程三郎呕心泣血地三易其稿,从天明,一直鼓捣到天黑。
终于在漫长的时间里,炮制出了一份声情并茂,字字泣血的血书。
然后,让尼玛执笔,哦不……执手,开始在那撕下来的布条之上进行书写。
由于第一次用手指头在布条上写字,这让尼玛这位平时都很少动笔的高原豪商吃尽了苦头。
可是在那程三郎的鼓励,或者说威胁之下,他只能含着委屈的泪花,一遍遍地写着。
哧啦一声,又是一条布条被递到了自己的跟前,尼玛之前脱下来的那件旧衣,已经都快要看不出衣物形状。
两条袖子和前襟都已经被撕成了布条变成了书写的载体。
就在尼玛觉得自己的手指尖已经火辣辣,好像已经磨破了皮,终于听到了程三郎用很勉强的口气道。
“罢了,就这一份吧……”
听到了这话,将手指头上的用来书写的动物血擦去之后,看到了指尖处,那已经蹭掉了一块皮,正在冒血的手指头。
尼玛的眼眶直接就红了,含着泪花,看着手指头。
此刻真的很想用关中话说上一句尼玛,当然不是深情的呼唤自己的名字,就是纯粹想要发泄一下,说说垃圾话。
不远处,程三郎已经将其他那些写废的布条都扔进了贞观炉中,让他们尽化灰烟,毕竟这玩意
“看看,你也算是为了象雄国的复兴流过血的义士,称心,来,给他包扎一下。”
“虽说那些动物血都是新鲜的,可也保不准会不会有寄生虫,又或者是细菌什么的你还是包括一下比较好。”
尼玛捧着那包扎好的手指头,一脸说不出是期盼,还是吡了狗的表情,悄然地离开了。
至于那封血书,留在了程三郎这里,不过天色已晚,程处弼觉得自己应该明天再送进宫去。
就在程三郎美滋滋地看着那份还算符合自己心意的血书的当口,亲二哥程处亮已然从屋外溜达了进来。
“老三,折腾啥呢,爹叫你赶紧去用晚餐。咦,这是什么东西?”
二哥程处亮凑到了近前打量了两眼,不禁满是嫌弃地道。
“三弟啊,你的书法也太退步了吧,写得这么丑,而且居然还写在布条上……”
程处弼不乐意地赶紧卷了起来收入了怀中解释道。
“二哥休要胡言,这可是一份足以动摇吐蕃一统高原的好宝贝,再说了,也不是我写的。”
“真的假的?来来来,给二哥瞅瞅,到底是什么好宝贝?”
二哥要看,程三郎当然不会不给,程处亮听了自家老三洋洋得意地冲自己叽叽歪不他花了一天的功夫泡制出来的心血。
不禁佩服地朝着鬼心眼特多的三弟翘起了大拇指。
“还是你小子脑子活,不过老三啊,这血书,会不会太新鲜了点?”
“而且这布既不脏,也不臭,这哪像是经历了生死送入大唐的要紧之物?”
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连直爽成二哥这样的人都能够看出如此明显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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