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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不能白白浪费了这种好日子啊。”
女生说,“人生嘛,总要勇敢一次。”
温舒月原本正在写英语卷子,听到这句话,笔尖一顿。
是啊,人生,总要勇敢一次的。
她放下笔,从抽屉里取出那封写好的信。
准确来说,是情书。
这封情书,她写了快一周多的时间,期间换了好几个版本,几乎每一句的措辞都认真地推敲过。
较真的程度,甚至比她之前写参赛征文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毕竟,参赛征文这些东西,从小到大写了无数次,早已经摸清楚了它基本的结构。
而情书这种东西,她还真的是第一次写。
不知道应该写到那种程度,才能显得足够诚恳。
有时候不知不觉写得太长,温舒月想,如果是收到一个基本算是陌生同学的情书,还是长篇大论的话,他应该不会想看完。
所以最后又删到最简。
写这封情书之前,其实也纠结了很久。
她有时候都不知道,甚至连在好朋友面前提起他,都不太有勇气的自己,是怎么突然想到要做送情书表白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大概是因为前几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人讨论他。
说他高三可能会去准备艺考,要去学音乐,应该不怎么待在学校了。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她突然就有种说不出难过。
之前还可以为自己的懦弱找借口。
没关系,来日方长,等你们再熟悉一些,再说出对他的喜欢,这样更顺理成章。
实际上,她连靠近他的勇气都没有。
那天晚上,她照例掐着时间,在校门口站了一会儿。
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一个习惯。
她每天走到楼下,都会抬头望一下六班教室的窗户,看看六班是不是也已经放学,然后会尽快地跑到校门口,在校门等一会儿,有时候能恰好等到江时闻和路寻一起走出校门。
这个时候,她会混入放学的人群中,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描摹着少年的后脑勺。
心里的火苗雀跃跳动,仿佛在说,“嗨,今天也好巧。”
最近江时闻坐在窗边,要探测他的“行踪”
更是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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