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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看着被《三字经》和《增广贤文》折磨得一个头比两个大的孙庆阳,沈毅忽然有一种错觉,仿佛在学生时代。
终于,在郎朗读书声中,下班了。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
哼着陈奕迅的《十年》,沈毅骑着自行车往银行开去,唐元给的那两百万支票,是时间去兑换了。
身为长子,口袋里必须有钱,这样才能让家里变得更幸福和谐,毕竟现在弟弟妹妹读书花费很多,单靠父母一点钱,根本不够,他要负起责任。
“哎哟,这不是威风八面的沈毅沈大帅吗?怎么现在混的这么差??”
沈毅在银行门口停下单车,耳旁忽然响起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辆宝马X2停在身后,一个打扮时尚、戴着墨镜的帅哥正冲着他点头。
在帅哥旁边,是一个同样打扮时尚眼里的漂亮女人,略施胭脂,虽没有倾国倾城,却也明艳动人,相当清纯可爱。
“小霞,我给你解释解释。”
帅哥脱下墨镜,下车后搂着那美女,说道:“这位是沈毅,以前在我们洋城可威风啦,大半个洋城的人都怕他。”
“切~~真有那么厉害,现在能当一个保安吗?有什么好怕的?”女郎不屑。
沈毅现在穿的是人民医院的保安制服,这种人一般都在社会底层,会被人瞧不起。
“谁啊?我不认识你。”
沈毅无视这两人,转身就要走进银行,就算对方能说出他的名字也无所谓,反正他不认识这两个人,没啥兴趣。
“喂,沈毅,等等啊。”
帅哥连忙来到沈毅面前,笑着说道:“不记得我了吗?我们是高中同班同学,我是班长郑平秋啊!”
“班长郑平秋?”沈毅深思了一会,以前高中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不过,长得没这么帅啊。
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长帅了,上天真不公平,他竟然比我还帅了那么一点。
沈毅多看了郑平秋一眼,第一次输在颜值上,感觉很不甘啊。
“认不出来了吧?”
郑平秋得意洋洋,他可是去整过容的,自信现在颜值爆表,然后,他抱过那漂亮女郎,炫耀般地说道:“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是我的女朋友,罗霞,还是一个大三的学生,漂亮吧??”
郑平秋心里暗爽不已,以前的他是班长,家里也有点势力,混得风生水起,可谓班里的风云人物,他是一个虚荣的人,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威风。
但自从沈毅突然崛起后,一切都变了。
他的所有风光都被沈毅抢走,沈毅就像突然降临地球的太阳,耀眼非凡,把他那点星星之光完全掩盖了。
甚至,沈毅的光芒掩盖了全校,就连郑平秋苦苦追求两年无果的校花云中雁也倒追沈毅,引起轰动。
当时的郑平秋恨欲狂,但又无可奈何,每天都躲在角落,咬牙切齿,发誓一定让沈毅掉落神坛,但他一直没机会。
今天,他终于如愿以偿,见到了沈毅寒酸落魄的样子,感觉爽到了极点,你沈毅以前不是很吊吗?现在混成这鸟样?哈哈哈十足的屌丝啊!
你看看哥,豪房、豪车、美人,十足的成功人士,比你现在这熊样叼多了,快来仰慕我,巴结我,像狗一样讨好我,说不定我心情好了,还会拉你一把。
“哦。”沈毅面无表情,继续往里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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