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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给你做冬笋烧肉吃,再蒸个蛋吃。”温歌吟太满意这个孩子了。
“好耶!阿吟哥哥,冬笋是什么?从哪里挖出来的呀?”活了这么多年,青云只在菜市场上看到摊贩摆着卖的笋,还没有亲眼见过长在地里的呢。
“那我们去挖吧,阿谨,去拿个小篮子。”温歌吟率先走了出去。
常谨能这么办?他只能拿最贵的那个小竹编篮子,恶狠狠地对金光闪闪的篮子骂一句:“有钱了不起啊!”
他要是有钱的话,最起码也会一些才艺,能让姐姐多看一眼,不像现在,只能读读书,写写观后感。
青云又被温歌吟抱到了她跑开的小竹林,这才过去多久,那个老头已经换了一副世外高人的打扮,倒有点道家仙师的感觉。
只可惜,他正拿着一把枪在瞄天上飞的那群鸟,又看到了眼熟的小丫头,他一把就把枪扔了回去,没装弹的枪,起到一个装饰的作用。
“呀,温少爷带大小姐来了。”王天德很高兴,他喜欢装扮成各种样的人,但是大家都不理解,只有温歌吟尊重他,其余人只会无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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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他还不如觉得他有病,起码觉得他有病还为他短暂地思考了一下。
他是个五十来岁的老人,但他觉得他身体还很硬朗,打了那么多年仗,卸甲归田做些喜欢的事情又有什么问题呢?
还是因为他是个男人,男人就不能打扮一下自己,男人就只能像个老黄牛一样埋头苦干,就像适合过日子的女人也不能爱打扮,应该不辞辛劳地操持家务。
王天德隐约觉得有些不对,他会有些好奇他的赚的钱是用来干什么的?心情郁结生病后去医院的?还是为一个并不想要的孩子。
孩子对于他来说没有意义,但是对于社会来说意义很大,现在战乱过后,很需要人口,但是他不能为老不尊,生孩子会耍流氓,他生不来。
但是他又很喜欢孩子,别人的孩子他喜欢了可以送点小礼物,他就是讨人喜欢的老爷爷了,自己的孩子能把他吸干,他很自私,他很自我,他觉得他是个独立的人。
“爷爷你现在是神仙吗?”青云觉得这老头现在很有点道风仙骨的感觉,应该是早期的coser,老头还蛮有个性。
王天德很高兴,小孩子不会以为他是有战后创伤后遗症,不会以为他有精神问题,小孩子眼明心亮,可以看见他是王天德。
“老夫见大小姐玉雪可爱,顿悟一番后得道升仙了。”王天德从宽大的袖子里拿出一根棒棒糖来,他换衣服的时候装进去的。
青云有些怔愣,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棒棒糖了,她已经不是小孩子很多年了。
接过棒棒糖的那一刻,青云突然就有一种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的感觉,她此刻真实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物是人非。
时光是一分一秒悄悄流逝的,但你发现的时候已经过去很久了。
温歌吟把青云放下自己去旁边的小竹屋里去拿工具,青云看着他的背影很恍惚,她那么大的灵魂容纳在这么小的身体里,即使有什么感想也只会被人说是欲赋新词强说愁。
这个世界真的有人能够理解她吗?她不想以高位俯瞰的姿态与人相处,她想要能和她说话的人。
捏着棒棒糖的青云很忧愁,她到了这里好几天才猛然发现自己不属于这里,但她又有点开心起来,她彷徨飘零半生,灵魂依旧闪耀,她爱着她笔下的人,她笔下的人也爱着她。
“诺,你的小篮子。”常谨别扭地把篮子放到她面前。
青云把棒棒糖放进篮子里,发现了金光闪闪的logo。
什么emo什么迷茫悲伤通通被这金光净化了,青云很好奇,这到底是不是金子啊,她抬手去摸,冰冰凉凉的,好想抠下来拿去卖。
温歌吟拿了工具过来之后就看到青云一副小财迷的样子,他贴心地开口:“这是纯金的哦,我特意换的,喜欢吗?”
青云抬头双眼发光,她也可以有两个亲儿子,她可以帮这里的人实现愿望,只要他们负得起价格。
“青云喜欢就送给青云了,给青云放零食好不好?”温歌吟控制不住脸上的笑容,小朋友的心思太好猜了。
“谢谢阿吟哥哥,阿吟哥哥是天下第一好的哥哥。”青云这话说得情真意切,就差指天发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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