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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北狄并不是雍王戍守。
北狄臣服,只是大盛朝兵马强壮、主将得力。皇帝把功劳也算雍王一份,还公然赏赐他,这不是烈火烹油,摆明了捧杀雍王吗?
朝臣少不得有怨言。
“皇帝这点心思,全花在对付亲弟上面了。不知太后娘娘心里是何等感受。”骆宁想。
雍王肯定不在意。他与长兄不睦,也不是今日才有的。彼此较劲、戒备,他应对自如。
夹在中间难受的,唯有母亲吧。
“替我多谢王爷。”骆宁接了,又吩咐秋兰,“时辰不早,你先送石妈妈出去吧。”
秋兰领命,给石妈妈塞了个荷包,里面装了一百两的银票。
石妈妈出去后,骆宁对着首饰看了半晌。
做工精美,有光泽,比起珠宝的光润,又是另一种的鲜亮。
很好看。
“这对耳坠子不错。”她拿起来。
秋华:“我替您戴上。”
“好看,这种内廷工艺,比民间更胜一筹。”骆宁对镜自揽,“收起来,值不少钱。”
将来去韶阳之前,可以把手头这些昂贵的首饰都卖了,换成金条,留几样自己戴即可。
韶阳是小地方,金银、珍珠首饰就足够应酬了。
“王爷很有心,特意在婚前送过来。这就是大小姐您的私产了。”秋华说。
骆宁:“王爷人很好,思虑周详。”
大方,又大度。
虽然很骄傲,谁也看不起。
不过骆宁签了卖身契给他,本就不可以跟他平起平坐。他再高姿态,在骆宁这里也是理所当然。
主仆之分,骆宁一直牢记。
傲慢不算,他就没什么缺点了,近乎完美。
“咱们存了不少的首饰。”秋华又说。
“等出嫁前夕,咱们要把账目理清。”骆宁说。
现在属于她的,将来她都要带去韶阳,包括雍王给她的“聘礼”。
以后在王府得到的东西,绝大部分只能用,不能变现,因为那是“雍王妃”的。
骆宁去做雍王妃,是当差,为了换取“韶阳郡主”这个封赐。雍王妃的东西,不属于她的私产,还需要原封不动留给下一任雍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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