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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绸缪先机(第1页)

大理寺卿孙伏伽对李素还是很认同的。看

孙伏伽此人,是有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位状元,正经的科考出身,凭自己的真本事名列进士第一,虽然如今执掌大理寺,被朝中不少人背地里骂他是黑面阎王,但是不可否认,这位阎王是非常正统的文化人。

真正的文人并不相轻,对那种有才华有担当的文人往往惺惺相惜,心思狭隘容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的人,先便违了圣人道德教诲的本意,算不得文人,因为文人必须是君子,君子的气量和胸襟都是非常宽广的。

孙伏伽显然是君子,他对李素甚至有些小小的钦佩,当初李世民执意营建大明宫,李素一篇阿房宫赋当庭宣念,触怒龙颜,而至锒铛入狱,在孙伏伽心里,无论是阿房宫赋的绝世才华,还是李素作为文人的铮铮风骨,都值得他钦佩。

可惜的是,被他钦佩着的李素却有点不争气,进大理寺的次数太多了点,而且还很奇葩,孙伏伽感到很不解,自古文人才华横溢,颇多异行,魏晋之时以不羁浪荡为美,有些人嗑了五石散,披头散脱光了衣裳在大街上裸奔都被誉为风雅之举,一群摇滚疯子光溜溜的写诗作赋,竟被世人疯狂追捧,尊为“名士”,包括李世民的偶像王羲之,只知他法一绝,谁知道他嗑了药以后是怎样的德行?

所以,举凡言行异常,疯癫浪荡的人,都可以称为名士。

在孙伏伽看来,李素也是名士,因为这家伙太怪异了,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总会给人出奇不意的惊喜或惊吓。

没见过蹲大牢蹲得这么休闲惬意的,看看马车上装的东西。从酒肉到被褥,从躺椅到恭桶,样样精细无比,简直把大理寺当成侯爷府了。

“李县侯。你这是打算在大理寺长住?”孙伏伽脸色有点黑。

李素目光不善,这家伙莫非咒我?

“不是说好了十日吗?”

孙伏伽指了指马车,叹道:“但你带来的东西分明能用十年”

“都是我每日要用到的东西,哪一样都抛舍不下,”李素眨眨眼:“孙正卿若觉得有碍观瞻。可以把我赶出大理寺啊”

孙伏伽气笑了,想得美,留你多住几日还差不多。

于是李素便在大理寺住下来了,摆出侯爷的架势大摇大摆进了监牢,老地方,老规矩,两名牢头苦着脸,认命地接下了服侍李侯爷的工作,从颐指气使的牢头摇身一变,成了低眉顺目的小厮下人。李侯爷一声吆喝,要啥给啥。

牢房被布置得富丽堂皇,当然,全都是牢头布置的,从被褥到恭桶,从案到美酒,牢里可谓样样俱全,人在里面住着,牢头在外面侍侯着,基本有求必应。直到李素提出牢房面积太小,提出想把隔壁牢房打通搞个一室一厅套间,牢头终于果断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于是,四进宫惯犯。大理寺白金贵宾李侯爷便在大牢里住下了。

每天小酒喝着,小曲哼着,没事看看经史,打着呵欠读圣人教诲,读着读着便睡着了,醒来百无聊赖。一看便把牢头叫来,勒令他陪自己聊天。

其实大牢并没什么不好,相对而言,李素住的地方很干净,几乎可以说一尘不染,每天喝喝酒,打打瞌睡,无丝竹之绕耳,无案牍之劳形,日子跟在家时一样懒散,无聊。

大多数时候是闲着的,酒终究有腻味的时候,这种时候李素用来思考人生。

今年已是贞观十四年,有些事情也该准备了,比如抱大腿

是的,懒散如李侯爷者,也要抱大腿的,不然这种美好的懒散时光恐怕过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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