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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书生飞剑侠客行(第1页)

(第二章在十二点左右。凌晨还有第三章。)

五十余头骆驼成一线在戈壁滩上艰难前行,商队成员都以丝布蒙面,大多牵驼而行,唯有一名身材纤细的人物骑在一匹初成年的骆驼上,牵驼人是名年迈仍旧魁梧的老人,装束清爽简单,显然是这支驼队的领头人,腰间挂了只羊羔皮制成的大水囊,骑在双驼峰之间丝绸铺就精致软鞍上的人物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大多天马行空,让游历羁旅经验极其丰富的老人都要措手不及,不知如何作答。他们这一路行来,竟然遇到了接连两次原本常人毕生难遇的海市蜃楼,两次沙蜃俱是海上孤岛仙境的稀罕画面,恐怕也就传说中的道德宗浮山可以媲美了,骑驼人物询问蜃楼的真假与起源,好面子的老人也就只好支支吾吾,实在被纠缠得无路可退,不得不转移话题,说些道听途说的野狐精怪轶事。

骑驼人言语轻柔,“洪爷爷,是不是过了这片戈壁滩就到北边大城池了?”

老人笑道:“小姐,这块戈壁滩还有得走呢,记得上次火焰山吗,看着近,足足走了大半天,古人说望山跑死马,就是这个道理。”

驼背上的人物竟是女儿身,她伸手揭开一些阻挡黄沙入嘴的丝巾,有一双让人倍感清凉的水灵眸子,好奇问道:“洪爷爷,咱们自己储水也不多,为什么还要送给那位远游士子一囊水,他说给银子,你都不收。”

姓洪的壮硕老人轻声道:“出门在外,能结下善缘,不管大小,总归是一桩好事,老仆我当年在沙漠里落难,便是小姐的爷爷仗义相救,要不然洪柏今儿就是黄沙下的白骨了。再说咱们身上挂袋水囊不多,可真遇上了困境,还能杀驼取水,顶多就是少去一驼货物,银子这东西,说到底还是死的,比不得活人。”

女子点头笑了笑。

老人由衷夸赞道:“小姐从小便是菩萨心肠,好人有好报。以后啊,肯定能找到门当户对的好人家嫁了。”

这趟是偷摸着混入驼队的女子又问道:“洪爷爷,可是我读那些江南刻印的才子佳人小说,大家闺秀可都是对落魄书生一见钟情,没见哪位女子去找门当户对的相公啊。这是为什么啊?”

老人一阵头大,憋了半天,说道:“小姐你看啊,那些书生大多也都会金榜题名,衣锦还乡,然后与女子白头偕老,小姐读这类**,可不能只看到大家闺秀们的荒唐,那些姑娘眼光可不差,万千书生进京赴考,鲤鱼跳龙门,能跳过龙门的就那么几条,偏偏就给她们瞧上了,这说明书上的小姐比起咱们做了半辈子买卖的生意人,眼光还要毒辣,是不是这个道理?若是姑娘不幸看走眼,上错轿子嫁错郎,写书人也就不乐意写了。”

年轻女子恍然,有些汗颜笑道:“以往从哥哥们那边偷**,只顾着看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当下脸红以后也就忘掉,这个道理还真没想明白,亏得洪爷爷说透了。”

老人哈哈笑道:“才子佳人若是没的团圆,那算什么才子佳人。小姐以后嫁了人可得过得好,若是被欺负,洪爷爷就拼得被老主人赶出家门,也要拾掇他。”

她摇头道:“我才不愿意嫁人,爹娘和哥哥对我这般好,就足够啦。要是以后的相公三妻四妾,花天酒地,我可要哭死。”

凉莽之间除去摆在台面上的茶马古道,还有几条台面下的丝路绸道,打着各式各样的贸易幌子,多是由边境商贾往离阳王朝江南道和旧西蜀等地购置绸缎,卖给北莽王庭权贵,治国严苛的女帝对此还算有些人情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未取缔那几条道路,只要有关系门户,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不过几千里漫长路途,赚的钱都是血汗钱,早些时候的丝路商人,不少都死在了路上,也就是这些年离阳北莽两国安定,战事停歇,才迎来丝绸之路的鼎盛时期,因为丝绸大多以骆驼为驮运工具,江南道有大量类似骆驼驿白驼桥的地名。

这只驼队属于南朝澹台家偏房一支,澹台是甲字大姓,大族自然有大族的气魄,但支撑起派头的还是要靠各种生财有道,嫡长房一直以书香世家自居,君子远庖厨,两袖清风得厉害,更别提跟黄白物打交道,脏活累活就都落在不被青眼的偏房头上,澹台家族枝繁叶茂,老太爷膝下子孙满堂,未必都记得住一半的姓名脸孔,洪柏所在一支不过是小枝桠,否则那位小姐也绝不敢混入驼队,高门大阀里规矩森严,谁会允许自家姑娘去抛头露面。这名被宠坏的女子叫澹台长乐,向往澹台家族的故地西蜀,恰好商队在旧西蜀境内有千亩蜀桑,她入蜀时正是桑柔四郊绿叠翠的美景,差点不想回家。过了凉莽边境,沿着丝路向北,愈发荒凉难行,好在她吃得住苦,总能苦中作乐,让洪柏负担小了许多。

这位生长在朱门高楼内的澹台小姐总有莫名其妙的问题,洪柏这次南下旧蜀北上王庭几乎把满肚子墨水都给抖搂一空,再有小半旬就可以穿过戈壁滩到达皇帐属地边缘,到时候返乡,小姐估计就顾不上问为什么,此时洪柏给她由丝路渊源说到了北凉,三句不离本行,说到了离阳王朝的官服补子,继而说到了诰命夫人的补子,说到这一茬,久经患难的老人也是感触颇深,“咱们南朝官服都是春秋中原那边演化而来,像夫人她在庆典朝会上穿戴的补服,就是从四品,应了女凭夫贵那句话。当然也有许多女子是凭子得富贵,春秋时那些皇宫里的娘娘们尤其如此。”

她歪着脑袋问道:“可我爹是武将,为何我娘的补子是禽纹补子?”

洪柏笑道:“小姐,这有讲究的,女子娴雅为美,崇文而不尚武。不过天底下还真就有一袭女子官服,可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她瞪大眼睛问道:“谁的?”

洪柏牵驼走在烫人的盐碱戈壁上,笑道:“北凉王妃的补服,便是那一品狮的兽纹补子,传言极为华美,称得上是天衣无缝。哪怕与北凉王的蟒袍挂在一起,也不失了半点风采。”

澹台长乐久居深闺,终归只是喜欢那诗情画意的女子,对王朝更迭从来不去问津,对于那些北凉王妃,也只听说早逝,没能享福几年。洪柏却是市井草莽出身,走南闯北,也曾有几遭让常人艳羡的因缘际会,壮年时在中原江湖上也闯荡出不小的名声,至于为何裹入士子北奔的洪流,又为何在澹台偏支寄人篱下,估摸就又是一些不能与人笑说的辛酸事了。耳顺之年后,舞刀弄枪不多,反而捡起了年轻时候深恶痛绝的书籍,修身养性。老人提起这位王妃,也是自发地肃然起敬,轻声道:“这位王妃,曾是三百年来唯一的女子剑仙呐。”

她自然而然问道:“剑仙是什么?可以踩在剑上飞来飞去吗?”

未入二品的洪柏哪里知晓陆地神仙境界的高深,耿直性子也由不得老人随口胡诌,只好讪讪然道:“约莫是可以的吧。”

她撇头掩嘴一笑,好心不揭老底,洪柏成精的人物了,老脸一红。

澹台长乐敛去轻微笑意,问道:“咱们南朝有剑仙胚子吗?”

洪柏摇头道:“听说离阳王朝那边多一些。剑道一途,不得不承认,自古便是中原剑客更风流,以前有我那一辈江湖翘楚的李淳罡,现在有桃花剑神邓太阿,我想以后也肯定是离阳人,轮不到北莽做剑道魁首。”

女子一脸神往道:“剑仙啊,真想亲眼见上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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