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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它的窝特别多。
最后那段时间,它已经无法控制大便,可能是在排空。
我不厌其烦为它擦洗,家里人也是。
它的小衣服还在我床上,我不愿意洗,我想闻它的味道。
它真的特别特别乖,从来都很亲人,也很吃醋。
无论是谁来家里,它都会热烈欢迎,然后拱别人手让人摸自己。
每个人都很喜欢它。
可是我没有它了。
好心宠物人士告诉的那些能救命的药都还没发货,它就走了。
药也退了。
它来的时候,瘦瘦小小的,只有三斤,是小体犬,后腿残疾,被遗弃。
也是穿着红色小衣服,大年三十,在马路边,隐在高大流浪狗中瑟瑟发抖。
或许是好心的流浪狗告诉它,路过的哪些人会成为它的妈妈。
它选择了散步的我和我妈。
跟了我们一路,转个弯,它不见了。
回去思忖良久,实在放心不下,还是决定去找它。
找了一个小时,在我们相遇的地方重逢了。
第二天带它去检查,医生说,它是成年犬。
至此,一养十多年。
遇到它的那天是晚上,走的时候是白天。
我们的缘分只有十一年。
我们好不容易将它养胖了一点点,走前,又回到三斤体重。
原来小狗真的会有回光返照,还以为是病情好转。
它一直仰着头看我,很深情,大概是想记住我吧。
可是强饲时,摸到它舌头冰冰的,嘴唇冰冰的。
我不愿相信,想给它洗脸。
转身打湿洗脸巾的功夫,它就走了。
今早一个人来看它,怕它被野生动物刨走。
还好,一切都很隐蔽。
风很大,卷起地上的落叶。
我想,或许是它像戚炀一样,成了量子态,成了风,扩大无数倍。
来拥抱我。
它的坟里有它的小球,小毛毯,羽绒服……
其实我还剪下它耳旁的毛发放在玻璃瓶里,谁都没告诉。
最最幸运的是,我在上一本书里的阿卷灵感,就来自它。
我把它写进我的小说了,那它就会一直陪着我。
狗尾巴草摇啊摇,小狗走过彩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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