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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红的比血都要刺目的根经,和墨绿色的叶子形成了鲜明对比。
“花岗上到处都是,我虽有手艺,可是,现在多少人建的起屋子啊?有一顿没一顿的,孙老爷那还没有给结钱呢,等这两日全部弄好了之后,拿到了银钱就买些肉回来给我婆娘吃。”朱大肠看着我和龙玄凌说着。
“你夫人的腿是怎么回事儿?应该不是天生的吧?”我看着朱大肠。
朱大肠有些心虚的“嗯,啊”了一声,开始打马虎眼:“这,这,这是小时候摔断的吧。”
“小时候摔断的?”我凝眉:“看伤口上的疤,和周围皮肤收紧的情况,应该也就一两年的伤。”我瞪着朱大肠。
从他的种种反应来看,这件事,似乎并不简单。
“救,救,救我,救?”
朱大肠的妻子,在这个时候突然开了口。
虽然,含含糊糊,但是我依稀听到了“救我”这两个字。
朱大肠立刻急了,猛的就要冲过来,结果身体刚一往前冲,就被龙玄凌一脚踹倒在了地上。
“不用你们看了,你们滚,快出去!”朱大肠狗急跳墙,开口叫我们滚。
龙玄凌将医药箱放下,蹙眉盯着他,他抿了抿嘴,又不敢对龙玄凌叫嚣。
我俯身,伸出手扒开那覆在女人脸上的头发,紧接着,就发现她的半张脸上也长起了皮癣。
此刻,她眼神迷离的望着我,嘴里不住的说着:“救我!”
“这位婶子,你怎么了?”我望着她。
她的眼角带着泪,虚弱的说道:“我是文县人,他们把我拐到这来,还砍了我的腿。”
女人说出的这些话,让我诧异的瞪大了眸子,有些不敢相信的看向朱大肠。
这个朱大肠,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像是这般丧心病狂的人啊?怎么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儿?
“她说的是真的么?”龙玄凌开口问道。
朱大肠摇头,龙玄凌的眼中立即透出了一股肃杀之气。
“她是我花了所有的家当买来的,我,我,我砍掉她的腿,也是因为她之前总是逃跑。”朱大肠居然把这种残忍的事儿,说的如此理所当然。
龙玄凌听罢,又看向那女人:“这皮癣,已经长了多长时间,还记得么?”
“应该是从我怀孕起,就长出来了,长了大约快九个月了。”女人气若游丝的回答着。
“九个月?”我有些讶异,因为,方才我看过那女人的肚子,那腹部虽然隆起了,可看起来也就四五个月的样子。
不过转念一想,估摸着是因为在朱大肠这吃喝的不好,所以就不显怀。
龙玄凌将地上的野菜根拿起,闻了闻,说道:“这野菜根,本身是没有毒的,吃了之后,应该不可能让人变成这个样子。”
“对啊,这野菜根,我也吃了,我这不是好好的么?要有事儿,我肯定也得有事儿啊。”朱大肠连忙说道。
“带我们去你挖野菜的地方。”龙玄凌对朱大肠说。
朱大肠一听,愣了愣:“花岗是在镇子的郊外,有些远。”
“无妨,你只管带我们去。”龙玄凌看着朱大肠:“想保住你这孩子,就别犹犹豫豫拖延时间。”
龙玄凌此话一出,朱大肠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便要带我们去那所谓的“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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