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百九十九章魔刀不是魔刀!
红色大鼎确实是一件堪称万能的异宝。
至于它的来历,始终是个谜。
郑飞跃从大鼎的款式和图案推断,这件异宝必定来此非常古老的时代。
他曾查过寒星宫的典籍,对远古时期有名的鼎类法宝做过了解,却是始终没有对号入座。
它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先是出现在徐福手中,然后被郑飞跃抢过去,成了一件神秘又好用的异宝。
一行七人离开地下洞穴,重新回到大殿之中。
世界之心乃是支撑小世界的核心,若是被人带走,长则一个月,短则一两周时间,小世界都会崩塌。
正当大伙以为郑飞跃会下令离开时,郑飞跃却是坐在大殿之上,掏出魔刀把玩了起来。
这把魔刀正是寒星宫主送他的那把。
漆黑的刀身之上,偶尔闪过一丝深邃的光芒,彰显着它的不同凡响。
稍微有点眼力劲的人,都能看出这把刀蕴含的力量,一旦揭开,必将翻江倒海。
而凡是使用它的人,均会被无形之中影响心智,直到最后一刻,神魂被魔刀吞噬,才恍然大悟,却已无药可救。
这是一把魔刀。
当之无愧的魔刀。
但它最魔性的地方,是尽管你知道它是一把魔刀,知道它的一切缺点和害处,可当极端情况来临,依旧无法控制自己想要“握刀”的手。
两年前。
常老鬼和尸无海联袂来到桑鬼城,合道之威无可匹敌,一头旱魃挥挥爪子,就将铁血营的七条汉子逼到绝路。
若非老王出手相助,郑飞跃已经沦为了这把刀的奴隶。
这件事给郑飞跃敲响了警钟。
他曾好几次想要将魔刀丢弃,比如说埋在茫茫深山之中,又或者说投入极魔海,让海兽将它带到不可知之地。
最后都放弃了。
为什么?
郑飞跃问过自己很多次。
若是换做常遇春那样的憨货,肯定就扔了,这玩意不扔做什么,留着下崽啊。
可郑飞跃是聪明人。
聪明人都有一个通病,总喜欢将一切都掌控在内,哪怕是一卷卫生纸,都有其特殊的价值。
魔刀也是。
自己用不了,可以给别人用嘛。
给朋友不合适,可以给敌人嘛。
系统与郑飞跃心意相通,此刻得知了郑飞跃内心的想法,惊呼道:“我靠,你该不会想把魔刀留给王小花吧?”
“我倒还舍不得呢,可实在看不得那秃子瞎特么蹦跶,正好前段时间抢了他的刀,我就吃点亏,还他一把好的。”郑飞跃笑道。
“真够脏的,你还不如杀了他。”系统无语道。
郑飞跃的表情很沉闷:“我答应过老王不杀他……知道吗?我有一种很强的预感,老王没多少日子了,我不想让他生我气。”
系统喃喃道:“自从咱们踏上这西岸的土,所遇之人,无一不是阴险狡诈、无利不图之辈,唯独老王是例外,咱们欠他的太多了。”
郑飞跃默默点头。
系统话锋一转,问道:“话说回来,你这样搞邪神的儿子,就不怕被那位大佬杀上门,一刀横扫仙吧?”
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重来一次当然是选择有钱又有权的摄政王,重生后自带医毒系统的她,人生名言就是你善我医,你恶我毒...
继承了胡半仙爷爷的工作之后,我走上了风水师的道路,全村人的红白喜事都由我操持。风水说白了就是为活人找阳宅,为死人找阴宅,在做风水师这些年,我都会记录下我遇到的每一件奇事怪事。故事的开头从那头水猴子说起新书窃玉。希望喜欢我的朋友支持一下。地址httpwwwheiyancombook56276...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
一朝穿越,她成了玉石商人的痴傻女儿,父亲无辜被杀,她只能寄人篱下,虽然身世凄苦,却难掩耀目的绘画天赋,原本只想安安稳稳地虚度余生,怎知半路遇到了他,格格不入的尘世邂逅,命运将她演变成一个遗世独立的旷代逸才,究竟是女扮男装的画师,还是傲立绝世的美人,也许只能从画卷中一探究竟...
刚搬来的女租户总听见卧室内有异响,向我求助,我一看监控就让她立刻搬家...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