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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咧嘴一笑,“有心了。”
白骨夫人笑道:“那就得由门主亲自题字了。”
亲自题字?
李易眼睛亮了起来,这种感觉莫名的爽啊。
当下,袖子一挽,一副大干一场的架势。“拿笔来。”
吕归斥道:“白痴啊,用什么笔?用剑啊。”
李易伸手从吕归腰间拔出乾坤金,“且看我金钩银划。”
他摆足了架势,比划了几下,却迟迟无法挥下。
他的字实在是太丑了,就更别提拿剑来写了。
白骨夫人轻笑道:“按照自己的心意走,反正又不拿不出去卖,只要自己喜欢就成。”
跟着心走?
李易闭目,却在这一刻进入了人天同象的状态。
继而,剑动,金光闪烁。
石屑乱飞,有字跃然巨石上。
待停下,三个大字出现。
“混混门。”
“这?”
白骨夫人讶然。
吕归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
很奇怪的感觉。
这字并不漂亮,却也不丑,其势如龙飞凤舞。
最重要的是,这三个字就好像是活的一样,具备一定的灵性。并且,这块石头还蕴含了很强的‘势’,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只需一眼看去,就好像双眼被其深深的吸引,想要继续看下去,一直看下去。
李易转身腾空,从上到下,在‘石柱’上挥剑。
待他落下,石屑才纷纷脱落。
混也是一种生活。
那字,似乎是在诉说着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心境。
这大千世界,就该具备很强的包容性,包容一切可以理解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以自己的生活方式要求所有人,己心不渡,何以渡人?
李易抬手,乾坤金飞回吕归身边。
吕归感叹道:“这是我第一次,打心底的认为你牛皮。”
李易道:“难道你以前不认为我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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