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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雁哼了一声,反驳道:“要你管!”
这对母女在医院的走廊上肆无忌惮地斗起嘴来。但在姚念看来,她们两个的斗嘴却很有意思。两个人的声音都不大,轻轻柔柔的,用词也可爱俏皮。与其说是拌嘴,不如说是互相撒娇,惹得姚念心里忍不住羡慕。在姚念的记忆里,自己和母亲从来没有如此温馨的时刻。因为母亲视她为不幸的起源,因此她总是唯唯诺诺、低眉顺眼的那一个。
姜雁优雅地从包里拿出自己的钱包,从里面掏出两张崭新的加币,递给姚念:“谢谢你照顾我女儿,这是给你的小费。”
母女俩表达谢意的方式,也是出奇地一致。
“不用了姜女士,琳达已经给过我小费了。”姚念赶紧摆了摆手。
姜雁坚持道:“她给她的,我给我的,反正你都收下就行了。不收的话,我今天可就不走了。”
姚念还在犹豫,姜雁却捂着嘴笑道:“反正是她那个爸爸给我们的钱,不花白不花。”
“就是,我们不花,她就给别的女人、别的小孩花。”姜琳达也笑嘻嘻地附和道。
“那倒是,咱不花白不花。”
“对,趁我还未满十八岁,狠狠地花。”
母女俩由原来的相互斗嘴,变成了一致对外吐槽父亲。姚念只觉得惊讶,在自己和姚臻之间,大概是不可能如此名正言顺地谈论亲生父亲的。那是一枚隐形的地雷,一场一触即发的翻旧账导火索,和一段无法提及的往事。
“妈妈,姚念姐的项链,和你以前那条简直一模一样!”姜琳达突然提起了姚念的项链。
“噢,是吗?”姜雁饶有兴致地凑上来,看了看姚念脖子上的项链,说道:“的确像。我那条也是黄金的百灵鸟。”
“百灵鸟?”姚念问道。
姜雁回答道:“百灵鸟,就是很会唱歌的那个鸟。是她爸爸送给我的,我现在早就不戴了。谁稀罕他的东西。”
“是……琳达的爸爸送的?”
姜雁点点头,笑道:“当时我觉得他还挺费心思的呢。这吊坠的后面还刻了字,刻的是‘姜’字,我姓姜嘛。哄小女孩的伎俩,可惜啊,当时就吃这套。你的呢?应该没有刻字吧?”
“没有没有。可能是相似的款式,我这个背后没有字。我这个不是黄金,是合金的,戴着玩的。”姚念慌忙地否认着。说谎让她的脸迅速发红,她只好把头低下去。项链唯一的不同,就在于姚臻这一条后面刻的是“姚”字。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这鸟是百灵鸟。送给会唱歌的女孩百灵鸟黄金吊坠,又在背后刻字,自然是很容易俘获少女之心的。姚念感到某种可怕的巧合存在,但此时依然不敢确认。她忍不住又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姜雁,漂亮是漂亮的,但的确不如年轻时代的姚臻。姚臻的妩媚和慵懒像是骨子里带来的,而姜雁的妩媚仿佛是后天习成的。毕竟要上台表演,要对着观众唱歌,肯定需要将这些身段学一学。姜雁身上更多的是一种原始的直率,带点泼辣与天真。
姜雁看了看表,对姜琳达与姚念说道:“不早了,我去开车,等一下咱们一块儿吃个饭。明天我就要回渥太华了。我下周有个演唱会,我还得赶回去彩排……”
“小型演唱会,场地也就一百人左右。”姜琳达笑嘻嘻地说道。
姜雁嘟着嘴:“怎么啦?一百张票都卖出去了,座无虚席!安可曲目我都计划好了,就唱完最拿手的《梦里水乡》。我当年那张串烧翻唱专辑,主打歌就是这一首。”
《梦里水乡》,熟悉的歌名。姚念只觉得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几乎快要跳出喉咙一般。她故作镇定地问道:“姜阿姨,您当年在国内也是歌手吗?”
姜雁自嘲地笑道:“也不算什么歌手,偶尔在地方台晚会上唱个串烧。就是一大堆歌手轮番上台,每个人轮流唱几句那种。不过我是喜欢唱歌,所以坚持到现在。”
“我妈妈还出国专辑呢!”姜琳达在旁边插话。
“什么专辑,就是老男人哄我的把戏罢了。那个年代,出那么一张翻唱的专辑,也花不了什么钱。也不用拍MV什么的。只不过当时没见什么世面,真以为出了这么张唱片就可以当明星了。后来才醒悟,都是做梦罢了。男人,当明星,都是梦一场。还不如现在,唱一唱贺岁歌曲,华人春节晚会亮一亮相,自娱自乐,我已经满足了。”姜雁说得坦率,一副早已与明星梦切割的样子。
“帮您制作专辑的是……”姚念的感觉自己的心快要跳出来了。
姜琳达刚要回答,姜雁却拦住了,笑道:“都过去很多年了,不用提他了。他现在也早就退居二线了,年轻人很少认识他。我是唱民歌的,当年他在民歌界可是首屈一指的制作人。但他花心也是真的,我早就看透了。我对他唯一的感谢,就是给了我一个这么好的女儿。刚来里士满的时候,有她陪着,我也不孤单。跟我们一起吃饭吧,好吗?”
姜雁没有说出那个名字。姚念借口已经与他人有约,婉言谢绝了姜雁母女一同吃饭的邀请。她一边换下制服,一边在心里默默复盘着这几乎就要呼之欲出的答案:
那个出生证明上写着的“陈亮”,那个小时候曾经见过一两次的男人,与姜琳达的父亲是同一个人。姚臻并不是他唯一的作品,这些怀着明星梦的女人们都在年少时与他相遇。他的手段也是出奇一致:出唱片、给承诺、给一些物质上的小小甜头。等到她们有了小孩,又把她们送到里士满来。在这个所有秘密都心照不宣的城市,女人们抬头不见低头见,却也相安无事。然而最令姚念悲伤的是,姜雁早已梦醒,有了新生活。而姚臻还在昔日的旧梦里常睡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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