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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融欢摔个四仰八叉,周围护卫惊呼欲上,近在咫尺的易锦怎会给他们机会?剑尖迅速抵向易融欢的脖颈,吓得众人齐齐钉在原地,不敢妄自乱动。
第一次吃这么大亏,且狼狈之相还被手下护卫一览无余,尽收眼底,易融欢的脸色有多阴沉有多黑,自不必说。
他的声音冷如冰川,眼中却快喷出火来:“在这里杀我,你和整个夜月阁都要与我陪葬!”
金暮黎淡淡道:“我不杀你。”
易融欢一愣,随即一哼:“谅你也不敢!”
金暮黎嗬的一声短笑,目光凉飕飕:“你觉得金暮黎不敢?”
易融欢只觉仿佛有条冰滑毒蛇从雪地里爬到自己脖颈,绕上三圈再慢慢蠕动着往后背钻,好似随时能咬他一口让他丧命。
是啊,金暮黎杀人,何曾问过对方什么身份?
在她眼里,只有活人与死人之别。
尊不尊贵,受不受宠,跟她没有半文钱关系。
横空出世后的短短几年里,她杀了多少人?
又被多少仇家想方设法竭力追踪寻上门?
她除了不知疲惫地应对,何曾说过一个怕字?
夜月阁成功招揽她后,也成功被拖下水,却从未在人前发出过半声抱怨。而他们的实力,则在不断厮杀中逐渐大增,地盘规模也越来越大。
想到这里,他顿时闭了嘴。
识时务才能保命,有命在,才能报仇,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不杀你,原因只有一个,”金暮黎伸手移开易锦手中的剑,将他拉至身侧,“你虽下令对付锦儿,却未真正下死手,否则即便我想救他,也无起死回生之术。”
易融欢站起身,拍拍衣上尘土,轻哼一声。
既然这种情况下金暮黎都不杀他,也就不会再行偷袭干掉他了。
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
金暮黎握住易锦执剑的手:“只要锦儿不嫌我的名声臭,叫我一天姐姐,我便罩他一天安危。以后谁欺负他,就等于欺负我,敢伤他一根手指头,就等着用整条胳膊来换。”
伤别处,自然是以此类推。
心口胸腹不用说,直接取命。
易融欢哼道:“金暮黎,你能如此嚣张,不过是因为你运气好,还没遇到比你更厉害的,否则,随便一个门派高手都能像碾死蚂蚁那样把你踩在脚下,灭掉你看似内敛、实则张狂的无知气焰。”
金暮黎心中感慨:居然有人说她这种瘟神运气好,可见眼睛有多瞎。
短短十几年,已经历经人生坎坷,无数次徘徊在生死之间、差点命丧黄泉,几乎没有人比她更倒霉,竟还说她运气好。
唉,真是瞎得无药可救。
但她没有解释,反而赞同道:“你说得很对,我的运气的确足够好。所以,你是要自己变强再来打败我,还是干脆请你家长辈出手,帮你雪今日之耻?”
易融欢闷着郁气,阴阴道:“丫头,别嚣张,咱们来日方长,你就等着吧。”
“算是个有骨气的,那我就等着你哪天长了本事来找我,有种就把我打趴下,没种就给我跪着,”金暮黎牵着易锦转身离开,“另外,你比我长不了几岁,没资格叫我丫头,下次若再这么喊,我就打得你出不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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