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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凤搁下笔揉了揉手腕,李治这才发现,他画画用的是左手。
不知为何,李治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记得凤凤并不是左撇子,小时候骑马摔跤,凤凤都是用右手的;但长大之后,凤凤倒不爱那些兵器了,很久都不曾见他拉弓射箭,上次在猎场他也一无所获。
凤凤自己是满不在乎的性子,李世民不责备他,也没有人敢管他。
“我记得你不是左撇子。”李治疑惑地问。
清风微妙,树影一片斑驳,凤凤下意识地将右手往衣袖中拢了拢,他的眸色有些奇怪,但很快洒脱的笑容从眼底荡漾开来:“右手是做俗事的,吃饭更衣出恭都用右手,皮糙肉厚,要画出有灵气的画,当然要用矜贵的左手。”
他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李治也无话可说。
等李治的病痊愈,凤凤来找他,笑意明亮得有些晃眼,似乎有什么得意的事情:“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
李治话音未落,已经被凤凤不由分说地拽起胳膊往外跑。
天色刚亮,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才打开,路上行人稀少,而天地竟然如此之大,驰马行走在晨曦中,阳光在马蹄下跳跃。
马停在长安城郊,眼前是一座楼阁。
凤凤意气风发地拉着李治:“走,我们上去!”
两个少年同上高楼,远山沉浸在霞光与飞鸟的翩翩色彩中,一派俊朗锦绣。伸手就能碰触到天际浮云,连山川河流都变得渺小,人更成了天地间的一颗尘埃。
“怎么样?风景不错吧。”凤凤眉宇张扬,敞开的衣襟下是洁白的胸膛,他还拎了一壶樱桃酒,当他仰头喝酒时,酒水顺着颈脖流到衣襟上,让他的衣衫湿了一大片。
群山如泼墨,凤凤狂放的姿态仿佛目空一切,但嘴角带笑,让人难以生厌。
他一只手拎着酒壶,斜倚栏杆,朝李治做出一个邀约的姿势。
不由自主地,李治也伸出了手。
晨曦照在他们身上,两个少年都眼神明亮,衣襟华美,每一寸肌肤与呼吸都是朝阳裁剪而成的青春。
“雉奴,天地如此旷大,以后我们要一起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凤凤大笑,一掌重重击在李治的手掌上!
手掌被拍得微微发痛,连灵魂也微微震动。
李治迎向那朝阳般燃烧的眼瞳,明亮得没有一丝阴霾的脸庞,他昂起下颌:“好。”
河山如此壮美,天地如此辽阔,少年的誓言回荡在群山之间。谁也不曾想过,世事无常的秋凉。
盛夏很快过去,秋意一点点渗入青石小路,蝴蝶也渐渐隐匿了踪迹。这一日,李治闲来无事在御花园中散步,看到一个宫娥模样的女子用纸在折着什么。
听到脚步声,女子立刻起身朝他行礼:“晋王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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