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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瑾诺愤怒的骂声传遍了整个皇宫,人们这是第一次见到温润如玉的国主发这等雷霆之怒,就算是当初青沂国兵临城下,他最多也是皱皱眉头,不曾这般愤怒过。
“你们这群傻瓜,你们这群自以为是的傻瓜,我瑾诺在你们眼中便这么无用吗?需要靠齐倾墨你一个女人来挽救吗?傻瓜!”瑾诺披头散发躺在无忧宫中,一声一声地骂着傻瓜,直到眼角泛着泪光。
而在已经远离了宣遥国的远方,两匹健壮的骏马正在飞驰着,祭语追在后面问着前方的齐倾墨:“公主,我们不是去羲国吗?”
“是去羲国,不过在那之前我们要先去另外一个地方。”齐倾墨脱下了那华丽的长袍,一袭简单的常服,利落干爽,头发也梳了起来,向来比之寻常女子要英气许多的长眉更是飞扬入鬓,透着无端的桀骜,祭语有一瞬间还以为自己又看到了天宝阁的那个女子。
当时的她那么骄傲,骄傲得连天下间最杰出的三个男子也不曾多看一眼,处处不让须眉。她不该叫倾墨,该叫倾城,或者倾国。
“好吧,不过我们得抓紧时间了。”祭语笑了一下说道。
“有没有人说过你长得很漂亮?”齐倾墨突然回过头来对祭语说。
祭语愣住,旋即笑道:“哪个女子敢在齐小姐你面前自称漂亮?”
“不,你真的很漂亮,如果你喜欢瑾诺,就应该告诉她。”齐倾墨笑望着她,祭语常年作男儿打扮,劲装长裤,但修长笔直的双腿,矫健英挺的身姿都是普通女子不曾有的,墨七也十分英气,但祭语比墨七更多一分沉稳,或许是她多年来一直跟随在瑾诺身边的原因。
祭语突然傻住,呆呆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你肩上有一个纹身,是一个瑾字,昨日你扶我的时候我看见的。”齐倾墨说起来,这世间真心相爱的人,或者说真心爱着另一个人的人,这份真心,该让人知道才是,不然一个人藏着,多辛苦?
祭语神色尴尬之后只剩下落寞,强自笑道:“齐小姐别打趣我了,主子不会看上我的。”
“当年墨七也这么说,我不希望你跟墨七一样,至到最后才能与萧遥在一起。还有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齐倾墨突然正色起来,认真地看着祭语。
“公主请说。”
“不管我遇上什么样的情况,你都不可以为了救我而牺牲自己。我的命已经不值钱了,活不了太长时间,而你不同,你还可以活很久很久,拿你的命换我的,这笔买卖不划算。而我齐倾墨,从来不做亏本生意。”
齐倾墨说罢,也不等祭语再说什么,一扬马鞭便急驰着离去,只余祭语深思着齐倾墨的话。
暗子嘛,从小被人灌输的思想就是为了保护主人要随时准备死去,他们连牺牲这个词都用不上,最多是挡箭牌,肉盾,死了也是无声无息的。跟个影子一样,永远没有个正式的身份。
齐倾墨突然这样说,却让她十分触动。
她很早以前就知道齐倾墨是那种很多人都想杀死的人,但也有更多的人愿意为她而死,有时候她想不清原由,突然之间她就明白,因为齐倾墨把身边的人当人,把他们的命当命,所以换回来的回报是,他们也愿意用性命去对齐倾墨好。
“我知道了,我会爱惜自己的性命的。”祭语望着已经远去了的齐倾墨,低声说道。
就在齐倾墨与祭语赶赴往不知何处的时候,柳安之一行人经历千辛万苦也赶到了丰城。
回到这座久违的城池,众人心中各有感概。这里的路上依然车水马龙,繁华热闹,绕城河边依然有许多漂亮的姑娘和英俊的男儿郎,从街上打马而过的鲜衣少年郎不知是谁家的孩子长成了大人,只是恐怕有许多人已经忘了,这座城中,曾经有三座冠绝京华的楼阁。
金风楼,细雨阁,南风楼。
人们的记忆总是有些偏袒的,会偏爱那些好的事情,对于那些无声无息消失的人或物,选择性遗忘有时候是个很好的习惯。
柳安之的那座神医馆如今开起了酒楼,生意似乎还不错,门口的小二笑迎着来往的宾客。柳安之想起在这里第一次遇到齐倾墨,不禁会心一笑。
曾经细雨阁也做起了别的营生,是一家脂粉店,倒还是与女子有关的。
至于金风楼,改成了一个大院子,豪华得紧,却只住进了两个人。
颜回和泠之继两人坐在屋顶上晒着太阳,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着闲话,无非是感叹一下往日的时光,再想想以后的路该怎么办。
颜回望着这天上的云朵聚了又散,散了再聚,没个尽头,飘来飘去的,感叹着这天还是一样的天,只是这味道却少了一些味道。
这般感叹着他便往后倒去,想靠在泠之继身上找一找那失去的味道,却不曾想扑了个空,他也结结实实地从屋顶上摔了下来,要不是他轻功好,非得断几根骨头不可。
“我说泠之继,你下来也不知道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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