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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朱允炆有些揪心。
韩成才有些气愤,握着拳头道:“后来有消息说那些失踪的女孩,是被人牙子掠走卖掉了,尤其是京师的官员,蓄奴买婢成疯……”
韩秉忠急忙打断韩成才:“没有由头的事可不能乱说,慎言。皇上,小儿只是道听途说,并无凭据,当不得真。”
朱允炆有些心惊肉跳。
洪武初期,朱元璋严令非功臣之家不得蓄奴,甚至还规定了蓄养奴婢的数量,即“公候家不过二十人,一品不过十二人,二品不过十人,三品不过八人”。
现在想来,朱元璋的这个规定有些想当然了。
公爵,侯爵,身边不到二十个奴婢,这怎么够用?
他们一定会想尽办法,要更多的奴,更多的婢,更多的享受!
还有那些官员,有了权,有了钱,有了家业,自然而然就需要一批“奴婢”来伺候自己,享受下大爷的活法。
商业解禁,路引取消,人口流动增加,助长了士大夫阶层对“奴婢”的需求。
在社会安定,百姓能吃饱饭,没有人卖儿卖女的时候,人牙子就出现了,他们或是诱骗,或是设局,或是偷掠,不择手段!
朱允炆清楚,蓄奴不是明代才有的,向上追溯,哪个时期都有这个问题,哪怕是朝廷禁止,也不过是走个书面形式。
奴,奴隶。
在明代始终存在,并无断绝。
让很多人意外的,最大的奴隶“人牙子”,就是大明皇帝,说是朱允炆也没有任何错。
因为明代初期,奴隶最主要的来源就两个:
其一,战俘。
明初打仗多,俘虏的人也很多,一些蒙古兵成为俘虏之后,成为了功臣之家的奴隶。
其二,罪犯家属。
这个更好理解,洪武四大案制造了那么多悲剧,牵连的家属够多了吧,一些人便被卖为奴、婢,成为了他人的物件。
之前的教坊司,其本质不也是奴才性质的,取悦他人,任人侮辱!
对于民间,朱元璋一再下令,禁止民间百姓成为奴仆,禁止人身买卖,还规定“庶民之家当自服勤劳力作,故不准存养奴婢”,也就是说,寻常百姓家需要自食其力,自力更生,你们啥都需要自己干,官能养奴婢,你们不能。
朱允炆想起来那一本尚未出世的《金瓶梅》,最初就有介绍,潘金莲在嫁给武大郎之前,就已经被转卖过两次。
《金瓶梅》成书于明代中后期,能写出这样的市民生活,想来是“取材于民间”,至少可以佐证一点,明代中后期,人口买卖已经十分严重。
毕竟在那本书里,被买卖的可不只是金莲一位,还有五两银子买的丫头小玉,四两银子买来的秋菊,出现了专门的人牙子,比如王婆、薛嫂、冯妈妈、文嫂……
若明代中后期人口贩卖已成常态,那根苗出在什么时候?
明初!
朱允炆猛地一排桌案,起身喝道:“但凡查实,一应参与人口贩卖者,立斩不赦!”
作为后世人,如何不知道“失孤”父母的痛苦,如何不知道人贩子的可恶,如何不知道这是罪恶滔天的事!
朱允炆清楚这件事很难解决,几近难解,但无论如何困难,有多少阻力,朱允炆都决定了,贩卖人口者,必死无疑!
太祖规定贩卖人口死罪,他只不过是没狠抓过罢了,我朱允炆想要认真践行下祖制,总没有多少问题吧?
至于太祖规定的那点奴婢数量,朱允炆闭着眼睛也知道不现实,满朝文武估计九成都超了,若是按照太祖规定,一律拉出来打一顿,然后将他们的奴婢放良,怕是会引起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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