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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朗摘下墨镜不解的看着她:“你认识我?”
“是啊,我是你的歌迷,我听过你唱的那首《流浪的河》。”
李行简跟着哼哼起来。
秦朗的脸色立即变得,变得激动热烈,再没有方才摇着扇子的冷漠,他道:“你真的听过这首歌啊?你在哪里听过的?”
嗨,当然是你成名后,你自己在讲座上说的,这是你之前写过的歌,但是一直没火,唱过酒吧和路边,但是你特别喜欢。
李行简道:“路边啊,你不是在路边弹过吉他?”
秦朗的点头,不过方才的兴奋劲退了一些。
也是,路边随便一个人听的,对他来说帮助不大。
他已经北漂三年,若是再不出点名堂,可能就要回老家了。
李行简笑道:“怎么,我这一个歌迷,你嫌弃啊?”
“不是不是,嗨,哪能嫌弃呢,我就是太想成功了。”秦朗倒是很实在。
李行简道:“其实我会看一点面相,你今年九月,能一炮而红,不过要注意你的嗓子,你嗓子里好像有个小东西,等你成名后,去医院检查一下。”
上辈子秦朗出道即巅峰,也是昙花一现,因为他嗓子长了肿瘤,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很年轻就去世了。
李行简到不是他真正的歌迷,但是既然碰到了就是缘分,多说一嘴没什么,万一帮到人呢?
至于秦朗信不信的,那就是他自己的造化了。
秦朗皱眉,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才多大啊?”
这丫头给他的感觉怎么怪怪的?
你说她故意接近他,可他身无长物,根本也不至于,不是故意的,怎么她好像非常了解他?
“你说的是真的?”莫非真的会算命?
李行简摊摊手:“现在是七月份,准不准的,还有两个月不就知道了吗?”
“等你火了可以验证我的话。”
李行简又道:“给我找两盘磁带,便宜点。”
秦朗:“……”
她说了这么多不会是为了讲价吧?
不过李行简能哼出他的歌,秦朗对她还是很有好感,送她一本当下流行的粤语合集。
李行简要废弃的,可以录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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