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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带五万人,偷渡汉水,佯攻汴京!”
“啊!”格森微微一惊,一张乌漆漆的脸上满满的诧异,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南荣有多少人囤在汴京?在开战之前,不算这些各大地方军营的乌合之众,单单宋熹从京畿之地带往汴京的人马,都号称八十万了。而开战之后,宋熹又集合了京兆地区与汴京原本留守的三十万兵马,可谓百万雄师守汴京。
这这这——
大帅让他带五万人夜渡汉水,闯东京汴梁?
啊哦!
格森粗糙的脸上愕然着。
这一刻,分明就写着几个字:“大帅,你不是在逗我么?”
以卵击石的事儿,确实得艺高、胆大、还得不怕死的人才敢干。
格森艺高,胆大,可他怕死啊。
嘿嘿笑着,他大大的手掌抬起来,直摸脑门。
“大帅,咱们这次打不过,可以先保存实力,不急着这一会,更犯不着去拼命——”
“我并非真让你去拼命!”萧乾冷冷看着他,又停住了。
这个计划似乎是他临时起义的,还没有完全地思虑周全,他一边在说,一边也在想,“你偷渡汉水,做大军攻城之举,只为给南荣施压。他们如今大军压向龛合,对岸小城定会疏于防守。你有五万人,足够应付。这样的目的,只为扰乱他们的视线,打乱他们的阵脚。让他们慌乱,逼他们回援!”
“格森明白了!”格森大大小小的仗也打了无数次,很快就晓得了他的意思,“大帅这一招叫什么?用中原人的话说,就叫:围魏救赵!”
想到了这样一个词儿,格森的目光里,有些小得意,似乎通晓了中原文化似的。
“不围魏,只救赵。更准确说,这叫声东击西,真要围魏,你脑袋就只有留在汴京了。”萧乾纠正了他,然后想了想,又将手上带着鲜血的佩剑递了过去,“你拿我佩剑去,定可马到功成!”
拿他的佩剑来做甚?
能杀鸡还是能宰羊啊?
格森是个孔武有力的家伙,用惯了大刀,有点瞧不上萧乾手上那一柄秀气的宝剑。不过看那剑长得好看,又是大帅亲手递上来的,他也就乐呵呵地接了过来,往腰上一别,尔后执了马缰绳,严肃着脸。
“格森在汉水那头,等着大帅!”
说罢,他拍马就要离去。
“慢着!”萧乾突然喊住他,冲他招了招手,待他打马靠近,才俯过头去,“格森将军,你只有五万人,记住:拼不起!遇上南荣大军不要正面迎仗。打不过,就跑,换一个地方再接着打。若实在无法周全时,可领兵带此剑,直奔汉水码头往西二里处——”
如此这般详细地吩咐着。
萧乾的有些话,听得格森一愣一愣的
可他是一个执行力很高的人。而且狠戾好杀,喜欢冒险,擅长进攻,是一个可以打突击战的将领。故而萧乾在他的身上压下了重注,甚至连汉水下方的甬道秘密都告诉了他。虽然没有直接说破,拿着剑去,会有人接应,也说了个*不离十了——
格森没有多问,只深深看了萧乾一眼。
那一眼里,有信任,也有一种男人式的佩服,以及从此跟着他干的决心。
“末将当尽全力!”
迟疑一下,他润了润干涩的嘴巴,又抬眼望向萧乾。
“大帅,末将在哈拉和林有几房妻子,还有几个孩儿,若在此战中,末将不幸战死,还望大帅帮着编一个什么名目——或者就说末将临阵脱逃,死在了乱军之中。”
萧乾目光一沉。
就着火把的光线,看着眼前这个汉子。
她是被他抛弃的人。也是他用尽手段娶来的妻子。本以为这是他一时兴起的另一个游戏,她避无可避也就奉陪到底。人人都说她是陆少心尖上的女人,因为只有她敢甩他的脸子,而他始终微笑着说她开心就好。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他最憎恶反感的女人,因为他眼睛一眨不眨就把她丢在荒山野岭不闻不问,为了逼她无所不用其极。后来他如愿以偿,她被扫下堂,那天下了大雨,她身下鲜血淋漓,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却笑着对他说了九个字,那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究竟失去了什么。时过境迁,蓦然回首,才发现,这世间,面孔千万,你最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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