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熟悉?”慕容麒敏锐地捕捉到了冷清骄的话:“那就说明,你以前在别处曾经闻到过。”
冷清骄蹙眉,似乎是思虑了片刻,突然恍然:“想起来了,我在邢尚书的屋舍里闻到过这种气味。不是蛊虫的,而是邢尚书身上的酒气。”
“酒气?什么酒?”
“他喜欢喝一种药酒,每日早晚各两盅,这是酒气。”
邢尚书身上的气味?即便有酒液残留,被火焰烧灼之后,应当也会变成另一种焦糊之气。
这显然是反常的。
清欢微微合拢了眼睛,留心空气里残留的气味,眉尖略微蹙了蹙。再睁开眼睛时,眸中星辉闪耀。
“怎么?你想到什么了?”
“我想到一种蛊虫,名叫醉骨。”
“什么意思?”
“我也只是有所耳闻,并未亲见过。传说这种蛊虫最喜欢一种独特的酒香之气,养蛊之人以这种药酒饲养,使它对于这种酒香之气产生依赖与迷恋,趋之若鹜。
这种饲养原理就与上次用来暗杀漠北俘虏的那种蛊虫大同小异,当它感知到这种气味之后,就会发疯一般靠近,不顾一切地吞噬带有这种酒香的东西。”
“你怀疑这种蛊虫就是醉骨?”
“是不是,我只要看一眼邢尚书平日里服用的药酒就知道。”
这个倒是简单。
慕容麒手持圣旨,可以率兵前往邢尚书府进行搜查。
事不宜迟,两人在清骄的带领之下,从刑部衙门里就搜查出来了邢尚书日常服用的药酒。不过其他的线索,却是一无所获。
清欢将酒倒在手心里少许,凑在鼻端轻嗅,一脸了然。
“就是它无疑了。难怪邢尚书会不顾大好的锦绣前程,心甘情愿地为此人卖命,对方以毒术掌控了他,每次发作都会痛不欲生。而解药,就藏在这个药酒之中,服用之后欲仙欲死。如此一来,邢尚书势必会对这药酒上瘾,每日服用。
当有朝一日,他失去了利用价值,对方想要杀人灭口,可以说是易如反掌。只消放出醉骨之虫,瞬间就能将他毁尸灭迹。
这次,对方意在谙达王子,他先在谙达王子体内种下蛊虫,慢慢孵化。然后,又指使邢尚书主动请旨前来天牢。
他来之前饮用过药酒,呼吸间酒味浓郁。谙达王子吸入酒香,引发了体内蛊虫躁动,然后破体而出,向着邢尚书扑过去!
借刀杀人,一箭双雕。不得不说,此人好长远的目光,每次布局之前,就已经想好退路,万无一失。而且他们灭口,不急不慌,说明即便我们活捉了邢尚书,他都不一定知道对方的具体身份。”
慕容麒与冷清骄都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世间竟然还有这种歹毒的杀人手法。
“也就是说,对方其实在这之前就已经在谙达王子体内种下了蛊毒?这一次父皇为防万一,对于谙达王子看守极严,对方又是通过什么方法下蛊的呢?”
清欢沉吟片刻:“假如对方早就计划将谙达王子置于死地,栽赃长安,可能在谙达王子进入天牢之前,就已经中蛊了呢?不过谙达王子全然不知而已。”
简直就是防不胜防!
即便得知了对方的手段,可对方究竟是谁,依旧还是一筹莫展。
清欢略一沉吟,对慕容麒道:“上次天一道长曾经与我说起过,巫蛊之术虽说神奇,但是也有弊端,他可以利用反噬之术,找到对方的蛛丝马迹。
我如今前往梅花观有些不太方便,只怕会引起别人注意。还是辛苦你亲自跑一趟吧?”
我本观天下,满是英雄豪杰。我再观天下,皆为乌合之众。这江山万民与其交给你们,还不如我自取之!...
我出生时,左手腕上缠着一条蛇骨,骨刺深深插入肉中。十八年后,白水出现在我面前,许诺与我血肉相缠。可结果,却比刮骨更让我生痛。蛇骨性邪,可又有什么比人心更邪?...
我只是个医生,首富是我媳妇!出身中医世家的现代杰出青年医生方乐章,一觉醒来重生到了九十年代,成了九十年代的医学生方乐,还因为身患肺痨休学在家,成了人人嫌弃...
现代女孩赵芳儿一朝穿越到七十年代,什么?吃不饱,睡不好,买个东西要钱还要票,连出门都要介绍信?!幸好空间在手,钱票?古董?全跑不了,再迎娶一个高富帅,嗯谁说穿越不好?明明这日子美的不得了...
不要了疼。忍一忍,马上就好了。男人抓住她的手,为她擦药。男朋友敢玩劈腿,她就敢给他戴绿帽子。她倒是要看看,最后谁先玩死谁。只是,三无老公摇身一变竟然成为了A国人人趋之若鹜的新贵,苏简溪接受无能。她的丈夫确实没车没房,但人家有别墅有游轮还有私人飞机啊。都说苏简溪是狐狸精,傍上金主不说,还让人家当了接盘侠。事后还是厉霆骁亲自辟谣是他追的苏简溪,孩子是亲生的!...
建安元年,初春后世历史分类某白金大神因读者打赏太多夜夜爆更不慎猝死,意外来到汉末三国,附身张绣身上。看着刚死不久的张济,以及旁边低声啜泣的美妇绉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