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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朝云的车停在皇家艺术院校的门口,他在车上,看着上下学的学生。
刚才,有一个小姑娘给刚刚下课的沈沅,送去了一大束一大束的玫瑰花。
花束上并没有写谁送的。
沈沅作为一个红到发紫的明星,收到玫瑰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只是在学校这种场合,并不是粉丝接机,而且,是在沈沅蛰伏之后,做了一个籍籍无名的学生之后,收到玫瑰,略有些奇怪。
她出校门,准备往超市走,走到路边,经过一辆车的时候。
车玻璃放了下来,露出江朝云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久违了,沈小姐。”
带着戏弄和玩味,好像他们之间,根本不曾有过不堪的曾经。
他就像一个在大街上追姑娘的花花公子一样,一点都不像是有了未婚妻的人。
沈沅看到江朝云,显然吓了一跳,再看看手里的花束,便知道是他送的了。
“想必是荆轲刺秦王,图穷匕首见。”沈沅说到,本来好好地拿着的花束,现在也不在意地放到身后了。
江朝云笑了一下,“你说黄鼠狼给鸡拜年,我说不定能听懂,太高深了,我听不懂。”
那种抑扬顿挫说话的样子,那种不可一世的傲睨。
好像听不懂很荣耀的样子。
沈沅并不说话,只把花束放在身后,轻轻地怕打着自己的背,花瓣掉了很多。
江朝云假意看了一眼,“看起来是不喜欢,若是喜欢,不会这样。喜欢什么花?下次我继续送。”
“是你未婚妻让你来的?”沈沅问到。
“说这个话题,很扫兴。我们没结婚,她管不了我。到底喜欢什么花?”江朝云坐在车的后车厢里,很从容地笑着样子。
这个样子,他放开多了,好像这就是他本来的样子。
“她管不了你,我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她的。”沈沅也并不回答江朝云的问题。
江朝云又无所谓地笑笑,“没所谓,我也生怕她不知道,若她知道了,各自相安无事,那最好。如果你不说你喜欢什么花,那我就只能天天来送了,每天不重样地送,想必,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总有一束是你喜欢的,对不对?沈小姐?”
这是江朝云头一次这么的好脾气,这么高调地追女人,那是一副花花公子的样子。
沈沅是早早出来了,现在,学校里大批的学生也才如同洪水涌出了学校。
江朝云好像在车上坐累了,他从车里出来,靠在车门上,面向学校的位置,一众学生都看到他了,也都看到沈沅了。
不过沈沅背着身子。
但是沈沅来的时候,就曾经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大家认识她并不奇怪。
“我要走了。”沈沅说到,她想把玫瑰花扔到前面的垃圾箱。
江朝云一下便从后面拉住了她的手,“沈小姐,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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