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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寄秋实在无法再忍受这些场景,于是把头低了下来。正当此时,他的左脚踩住一缕类似棉絮的东西,便将棉絮捡起来仔细查看。
自己早就有点在意这些看起来像是棉絮,但又比棉絮长的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了。这些“棉絮”颜色各异,有黑色、灰色、淡黄色和白色,长短也不尽相同。
端详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正准备把手里的“棉絮”扔掉时,李寄秋无意间瞟到了路边一具已经干枯的骷髅。
那具骷髅的头顶,竟然悬挂着缕缕枯黄色的“棉絮”。一阵微风吹过,这些“棉絮”从颅骨上悄然脱落,随风轻轻飘动,如同鬼魅一般。
“卧槽!!!”
李寄秋手中的“棉絮”瞬间变得如同烧红的炭火般灼热。他赶紧把那些“棉絮”,也就是死人的头发甩到了地上,然后把手在斗篷上疯狂地蹭起来,好像有什么脏东西粘在了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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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他知道,那些死人的头发其实并不脏。但手头的动作却丝毫不停,一直蹭到手心都有些生疼才住手。
放眼望去,在微风的吹拂下,宽敞的国道上数不尽的缕缕头发随风起舞,宛如幽灵般轻盈飘动。
继续前行了一段路后,眼前呈现出一幅更加令人胆寒的景象。十几条膘肥体壮的野狗,眼中似乎泛着红光,紧紧地跟在逃荒的饥民身后。一旦有人体力不支倒下,这群野狗便会如同饿狼般蜂拥而上大快朵颐。那些倒下的人中,有的其实并未丧命,还能发出微弱的惨叫,但在这群野狗的撕咬下,他们很快就咽了气,沦为野兽的盘中餐。
而路过的其他饥民,尽管他们中不乏手持工具器械者,却无人挺身而出,驱赶那些野狗以拯救自己的同类。相反,他们只是在一旁围观,等到狗群饱食后离去,才一拥而上,瓜分那些残余的人肉。
这还是人类吗?他们真的还能称作是人吗!?竟然和野狗一起分食自己的同类!?
李寄秋感觉自己握着工兵铲的手都在瑟瑟发抖,两腿也有些发软,此时若是停下前进的脚步,恐怕会直接瘫倒在地。不知是因为发自肺腑的恐惧,还是因为烈日炎炎的酷热,自己的兜帽和贴身衣物已被汗水打湿了一大片。
作为一个文科生,李寄秋对“岁大饥人相食”这六个字不是没有基本的认识。然而,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对于“食人”这种极端行为的认识,仅限于在电影中看到过的某位优雅的恶魔绅士所为。
但是,当李寄秋真正亲眼目睹大饥荒下同类相食的惨状时,那种震撼和恐怖还是远超过了他之前的所有想象。
如果自己没有食物可吃,会不会也变成他们这些食人魔?毕竟,人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就如同丧尸一般,什么都能塞得进嘴里。。。。。。
不,不不不。我是人!!我不会吃人!!!就是饿死也不会!!!
虽然嘴上很想说这些豪言壮语,但李寄秋的脑海中却无法抑制地回想起自己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时的那一个月,那些饥饿的记忆刻骨铭心,难以忘怀。
身无分文且举目无亲的李寄秋,在这个陌生的异世界里挣扎求生了一个月。为了填饱肚子,他不得不吞下许多垃圾,快餐店里别人吃剩的食物对他来说已是美味佳肴。然而,更多的时候,他只能在餐厅后方的垃圾桶里翻箱倒柜,但那里大多都只是真正的垃圾,连剩菜都寥寥无几。毕竟,剩菜还可以被当作泔水卖掉,又怎会轻易被丢弃在垃圾桶里呢?
在绝望的山穷水尽之际,李寄秋抱着死前吃顿饱饭的决心,毅然走进了警察局。也就是说,他深知饥饿的恐怖,对人类来说,只要能填饱肚子,即便去死也是值得的。
想到这里,肚子都不禁有些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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