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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鼻子回荥阳了?”
雄大锤非常意外。不过听说是因为郑大士病危,所以才把郑世安叫回去见最后一面,他倒也不是很惊讶。毕竟算起来,郑世安跟着郑大士,已将近六十年光阴。
“那我也搬过来住吧……”
“你家里不管了?”王正问道。
“雄威如今也能撑起门面了,家里的事情用不着我去操心。我搬来这里,也能顺便照顾一下言庆。大鼻子把他这乖孙子留下来,要是出了岔子,我可交代不过去。”
对于雄大锤和王正搬过来住的事情,郑言庆倒是不太反对。
他目光落在了和雄大锤一起过来的四个青年身上,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而那四个青年,也正打量着竹园。可以看得出来,这四个青年之中,当是以那个年纪最小的为首。
准确的说,那还是个少年!
看年纪大约有十七八岁,有些单薄,文文静静的,甚至还有些羞涩。
“庆娃儿,他叫沈光!”
雄大锤用手一指那个少年,“是吴兴人,今年刚满十七,家中也没有什么牵挂。
其他三个,都是洛阳本地人,也是和沈光一起在通远市找生活,人品都不错,家世也很清白。我和他们说好了,管吃管住,一年二十贯。沈光这娃儿非常厉害,通远市的人都称他做‘肉飞仙’,家传的本领,功夫非常出众,还会养马。”
肉飞仙,沈光?
郑言庆连忙拱手道:“在下郑言庆。”
沈光四人也还礼道:“郑公子切莫多礼,能为大名鼎鼎的半缘君效劳,也是我等的荣幸。”
“是啊,我们都喜欢看郑公子写的书。
通远市的爷们儿听说我们要来这里,一个个都羡慕的不得了。以后还请郑公子多包涵。”
沈光话不是很多,只是随着那三个人行礼,然后就一言不发。
看得出来,他对郑言庆也充满了好奇。不过个性使然,他没有像其他三人那般表现的明显。
郑言庆连忙客套了几句,然后吩咐毛嫂为沈光几人安置住处。
想当初修建竹舍时,就考虑到了将来可能要增加人。所以空余的房间倒也充足。
不过沈光看见玉蹄俊之后,喜出望外。
他是个爱马的人,立刻提出,想要住在马厩旁边的竹舍当中。
马厩旁的竹舍,是一件柴房。郑言庆颇有些为难的说:“你要住在这里,倒是没什么关系。只是要收拾一下,得等到明天……毛嫂,你明天带小念进城,买些被褥吧。这天眼见着越来越冷,家里的被褥恐怕不太够……再找工匠来,建一座棚子,也好堆放柴火……对了,让李二再送来一些柴火,我担心过些天又会降雪。”
这一降温,买东西就不太方便。
加之人增加了,柴火之类的物品肯定会消耗更多。
毛旺夫妇点头答应了一声,先带着沈光几个人在竹舍中安置下来。看得出,沈光几人都挺高兴,对竹园的环境也非常满意。不过在出门的时候,沈光突然对郑言庆说:“郑公子,你这段时间,最好别进城。”
郑言庆一愣,“为什么?”
“我听说,有人准备找你的麻烦。”
“找我的麻烦?”
郑言庆疑惑不解。这几年来,他韬光养晦,除了一部三国演义之外,并没有出什么风头。谁会找他的麻烦?难道是那些名流大儒们闲的蛋疼,又要过来生事吗?
沈光犹豫了一下,轻声道:“郑公子,您和裴郎将家的裴小姐认识?”
裴小姐?
郑言庆立刻想了起来,沈光说的,应该是裴翠云吧。
“你是说,裴翠云?”
“正是!”
郑言庆点头道:“我和裴小姐的确认识,但也仅是两面之交而已,没什么交情。”
“可是坊间流传……”沈光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轻声道:“坊间流传说,您曾经非礼过裴小姐!”
王正呆若木鸡,雄大锤一口水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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