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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说什么,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赏莫冰,带了钦慕的那种,他喜欢这个女孩满眼忧伤却依旧能笑靥如花,依旧待这个世界赤诚。
只是不知道,那个让莫冰在星空下流泪大喊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
“林总。”
“林总。”
丁纯磊喊了两声,林安之才回过神来,目光还追着已经走远的莫冰。
丁纯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见,有点于心不忍:“林总,航班时间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见见莫小姐吗?”
都多少次了,林总就这么远远地看,看完回去,就开始不要命地折腾自己,抽烟喝酒往死里作践身体。
诶,明明是心头肉,为什么要亲手剜下来呢?搞得伤筋动骨,一身的血迹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铺的小路上,看着远处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见我会哭,我不能让她见到我。”
痴男怨女丁纯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见了会哭,不见呢?会不会躲起来哭?
枫城。
时瑾与姜九笙已经在枫城住了有一段时间,枫城景好,节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桥人家,有古镇楼台,倒是很适合定居旅游,时瑾带她去了很多地方,走走停停,看遍了枫城的山水与人文。
她最喜欢的,还是枫城的清吧,还有抱着吉他唱民谣的流浪歌手,时瑾便特地在那附近找了住所,因为去的次数多了,她结识了一个清吧的女主唱,叫洛清,很健谈,是个热情又风情的女人。
洛清喜欢唱民谣情歌,听起来,有点沧桑,像有故事。
时瑾问姜九笙:“很喜欢她?”
他们坐在清吧最左边的位子,灯光很暗,她便取下的口罩,单手撑着下巴,举着酒杯喝了一口,说:“她很神秘。”
对于她以外的女人,时瑾兴趣都不大,并不予评价,只是抢了她手里那杯颜色漂亮的酒,好话劝着:“你不能再喝了,这虽是果酒,可后劲很大,会醉的,我去给你拿饮料。”
姜九笙说好。
时瑾去了吧台,她趴在清吧的木椅上,听洛清的爱情民谣,这家清吧的装修很特别,有股子古韵,木桌木椅,水墨丹青的屏风,还有蜀绣湘绣的照片墙,连喝酒的杯子,也是铜樽。
她环顾左右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不是一贯的西装革履,他穿得随意,随和又儒雅。
竟不想,一市之长,也喜欢歌谣酒吧。
姜九笙想了想,还是起身过去,打声招呼:“徐市长。”
徐平征有些讶异:“姜小姐。”
称呼都很客套,也不失礼,毕竟不怎么熟识,姜九笙对这位没什么架子的市长大人印象不错,觉得亲切,就是市长千金,有点一言难尽了。
姜九笙随意地问了一句:“来旅游吗?”
“是啊,顺便见见老朋友。”徐平征回问,“姜小姐呢?”语气温和,像个好脾气的长辈。
姜九笙答:“来玩。”
徐平征笑得和善,端着前面颜色清透的酒,品了一口:“这间酒吧二十多年前也是这个样子,一点都没有变。”
他语气里,有感慨,还有怀念,盯着照片墙,他看着看着,竟怔怔出神。
姜九笙顺着方向也看了一眼,整面的照片墙,也不知徐市长所想之人是哪位,问:“是故人?”
徐平征收回视线,浅笑:“是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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