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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样解释,才完全合理。
慕容妹妹听了,忍不住喃喃自语:“真要有这么一个人——其心可诛!”
是啊,人心,比什么都可怕。
皇甫球立刻看向了我:“你说的倒是轻巧——真有这么个人,那……”
说到了这里,皇甫球那个粉嫩的小脸,顿时也变了颜色。
他虽然急躁,但是并不傻。
其他几个长老,也回过神来,眼神都给变了。
公孙统哼了一声,跟看傻子似得扫了他们一眼,继续挠起了肋骨,显然,他作为当事人,二十年前,就想明白这个事情了。
没错,那个人能耐很厉害,哪怕尉迟明目和公孙统都没发觉。
能进这个摆渡门禁地,如入无人之境的。
我看向了站在这里的几个长老:“那就只能是比几个长老还要厉害,或者,是几个长老,其中的一个。”
那几个长老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没有一个敢说出来。
一听我这话,他们的眼神,顿时更不自然了。
皇甫球又跳了出来,大声说道:“这些,全是猜测,一点证据也没有——真要是有那第三个人,把他拉到了我面前亲口承认,我才相信!”
公孙统侧着头挠着肋骨,还是不吭声。
我盯着他,说道:“话都说到了这个程度了,你还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我不信,你从皇甫球他们手底下挣脱出去之后,没找到一点线索?”
公孙统挠肋骨的手,一下停住了。
“哪怕你觉得没用也行。”我说道:“只要你肯说出来,那怎么也有一分希望。”
公孙统吸了口气。还真的甩手拿出了一个木盒子:“我是服了你了,你要是去诱供,那可是一诱一个准!”
过奖了!
我立马把那个盒子个捡起来,打开了。
皇甫球满口说公孙统编故事,但是一看盒子打开,不由自主也凑过来了,一看盒子里的东西,忍不住就皱起了眉头:“就这?这算什么证据?”
公孙统翻了个白眼:“我就知道,你不识货,给你看了也是白搭。”
这把皇甫球气的,一步伸出去想打公孙统,可打又打不过,又退回来了,跳来跳去,倒有点像是拳王比赛之前的热身。
其他长老看过来,也皱起眉头:“这是……”
那是一块毛皮。
当然了,不是什么普通的毛皮。
皮子不大,润泽有光,通体是一种极其罕见,却非常美丽的红色。
没记错的话……
我立马摸出了打火机,烧了上去。
果然,这东西一点事儿也没有!
这是传说之中的“火鼠裘”!
火鼠,也叫火光兽,东方朔的《神异经》曰:南荒外有火山焉,长四十里,广四五里,其中生木,昼夜火燃,得暴风雨,火不灭,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长七尺馀,细如丝,可以作布。
这东西不怕火烧,不畏刀砍,是珍贵极了的皮毛。
原来,公孙统挣脱了皇甫球他们,就追了出去,那个人速度极快,甚至公孙统都没看清楚那个人的身形长相,但是一交手,从那人身上,抓下了这么一块皮毛来。
再抬头,人就没了。
火鼠裘是珍贵,可他完全不知道,谁有火鼠裘。
拿来指证,都不知道指证谁,而这个时候,里面的人嚷起来,他才知道,自己被人栽赃陷害了。
皇甫球立刻说道:“他随手抓一个皮毛,就能当成物证了,我看这东西一点用也没有……”
我盯着那块皮毛:“那可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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