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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府燕城。
不管你爱不爱,它一如既往的是历史的尘埃。
这个集政经历史、文贸科技与一体的炎夏中心,它从来都是璀璨闪耀的存在。
凌晨,秦楚歌和林欢落地燕城。
荔月的燕城,哪怕是月初,也早早热成了蒸笼。
秦楚歌来燕城的机会很少很少,匆匆两次。
一次是探望生了重病的大海帅,一次是途径此地征调将士。
仅这两次,大抵连道路都没摸清的节奏!
所以,当出了机场,林欢问秦楚歌去哪住的时候,他只能尴尬的摸了摸鼻头。
而后,他说出了唯一记住的一处地方,百花胡同。
胡同有一座四合院,他没去住过,却是皇家奖赏给他的。
一直以来,都是大海帅找人打理,秦楚歌收到过宅院的钥匙。
这次来燕城,他就把钥匙带在了身上。
一听是燕城老胡同的宅院,上了出租车,林欢就乐了。
“我滴小秦秦厉害了,在这燕城竟然有一栋四合院!”
“妥妥的土豪啊!”
林欢嘿嘿一笑。
的哥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抖,透过车镜看了眼后排甜蜜的青年,燕城的哥侃大山的本事就露出来了。
“瞧恁两位气质不凡,属实的官家子弟吧!”
的哥笑着问道。
“师傅别问,说出来吓着您嘞!”
林欢打趣说道。
“没有的事儿,咱这燕城的哥,南来的北往的,什么大少没拉过?”
“就这地儿,一砖头丢出去,保准儿砸出来一片富家子弟。”
“您两位且看这路上的小汽车牌牌,阿波吃的和皮蛋,它是很有讲头的……”
的哥打开了话匣子,侃侃而谈。
这一路上,秦楚歌和林欢听得是津津有味。
夜色下的燕城,明灯照亮,不夜之城。
的哥不知,百花胡同不知。
这个夜,它迎来了一尊贤王魁首!
……
一早,秦楚歌不舍得叫醒林欢,早六点出门,拎回来了早餐。
热气腾腾的炒肝,焦圈豆汁儿,糖油饼,还有豆面素丸子。
这些独具特色的早餐小吃,让林欢再没有心思酣睡,睁着朦胧的眼睛就吃上了,浑然不顾早晨还未梳洗的邋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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