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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感觉,她该担心的不是小铃铛,而是豆子呢?
叶朝歌默默的瞅着女儿薅着豆子的毛儿可着劲儿蹂躏,而狗子在她的魔掌之下瑟瑟发抖的场景,再度怀疑,她是不是担心错人了?
又观察了一日,叶朝歌第一次对一只狗子产生同情。
豆子被小铃铛祸害的不轻。
大长公主说的对,小铃铛人小手下没个轻重,正是因为没个轻重,才将狗子下退。
现在每当小铃铛喊狗的时候,叶朝歌都会发现,狗子身上的黑毛抖了抖,而且很惧怕到小铃铛身边,哪怕雀儿用他最爱的肉骨头也吸引不过去。
叶朝歌捂脸。
晚上上了床,叶朝歌便将这两日自己观察到的同卫韫做了个总结。
末了忧心忡忡的问他:“你说咱们的女儿是不是太彪悍了啊?”
能让狗子怕成那副德行,肉骨头在面前宁可都不吃……
可见,她的女儿给豆子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阴影啊。
“哪有你想的那般严重,不过就是薅了些毛罢了。”卫韫浑不在意道。
叶朝歌咽了咽唾沫,不禁想到每天司琴她们收拾出去的狗毛……
那是不过薅了些毛吗?
她现在都有些担心,待小铃铛稀罕够了豆子,她这边送回公主府的还是不是之前的那只一身黑毛威风凛凛的豆子,怕是只秃了毛的丑狗吧?
心里想着,叶朝歌便将所想和担心的说了出来。
卫韫沉思稍许,“这样吧,姑母那边我去说,姑母最疼小铃铛,应该不会在意。”
叶朝歌自然也知道大长公主不会在意这个,她对小铃铛的喜爱,便是卫韫都要靠边。
即便到时候送回去的是只秃了毛的丑狗,她老人家也不会介意,甚至有可能会自豪的说:“能把豆子的毛薅干净,小宝贝就是厉害。”
画面太美了,叶朝歌不禁打了个寒颤。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事不对啊。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人家送来的时候是只黑毛油亮的豆子,总不能送回去秃了毛的吧?
想一想她便觉得脸红。
“你也不必挂心这些,女儿小,喜新厌旧乃是常态,她对豆子的稀罕估计也维持不了多久。”他相信,豆子一定能坚持到小铃铛喜新厌旧那一日的。
叶朝歌一想也是。
女儿喜新厌旧又不是一次两次了,远的不说,就拿前两日的花灯来说。
当时小铃铛稀罕的不得了,可不过一晚上,她便抛弃了花灯转而去稀罕豆子了,三心二意得很。
估摸着待出现了更有趣吸引她的,她会老调重弹。
这么想着,叶朝歌便放心了。
就这样,她开始等待女儿喜新厌旧。
等啊等啊,等来了外祖和兄长的平安信,也不曾等到小铃铛喜新厌旧。
她突然有些怀疑,女儿的喜新厌旧是不是在豆子身上不灵了?
要知道,她不但没有喜新厌旧,且对豆子的喜爱如初,若是半日见不到豆子,那指定干嚎着狗,到处找。
黏糊着呢。
叶朝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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